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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金陵兵事纪略》之外,另有无名氏所撰《金陵纪事》,也从细节方面勾勒出太平军在南京的活动以及当时一般百姓对他们的&ldo;看法&rdo;,尤其是文中多涉太平军某些奇特的战法、称呼和习俗,尤补其他史料之不足:
贼皆黑瘦,相貌多犯杀,断不能成也。
初出示皆魔障语,专以天父哄人,以天条杀人。
伪官以司马为最小,不用红头,换黄绸扎头,自旅帅以上皆戴风帽,六月不除,以黄边宽窄验官之大小。
自夸十日破城,不是人做事,乃天做事。
贼多赤足,其胆皆泼,心多入魔,目直视若痰迷者。
其逐日给米,遇节及贼首生诞散肉,皆苗人土司法,衣服亦多为苗装,髻蟠于额上,上服齐腰,下敞裤脚。
以天为父,以狗肉敬之,以耶苏为天兄,即其祖师。
以二三十字为讳,改丑为好、亥为利(开),凡姓王者皆改姓汪或姓黄。
以神庙为妖庙,毁神佛抛于水。
午餐吃粥,唯早晚赞美拜上,掳来人皆使拜上,又曰&ldo;拜祖&rdo;,能拜者即为天父之子,虽洪秀全亦以为弟兄,故外虽仆役,食则同起同居,明明强盗用夥计也。
(评曰:太平军的&ldo;老贼&rdo;多为客家人。
客家人相貌与中原汉族无甚分别,大多数人相貌端正,并无马来人凸颧凹腮的面相。
他们之所以多&ldo;黑瘦&rdo;,乃多年在岭南炎热气候下生长所致。
加之几年的栉风沐雨征战,当然不可能白胖。
至于有苗装苗俗者,皆因客家人长久以来与少数民族混合杂居而成,且两广炎热,人们习惯赤足。
笔者十年多前初到广东,对当地人光脚穿皮鞋就很纳闷,日久则见怪不怪矣。
至于以狗肉敬耶稣,实为洪秀全等人具有&ldo;中国特色&rdo;的基督教。
)
男女日皆给米,米完给稻,稻少则女给二合,老人则日给四合,较胜于扬州之贼。
扬州乏食,已杀老弱男女,并烧死数万人矣。
女人逐日削竹签、担砖、挖沟、驼米稻、割麦豆秋禾,令将裹成之脚脱出缠足布。
有女百长四更即起而催促,无不残虐之人。
女伪官出行,亦有伞有锣,敲不歇声。
老人则为牌尾,为扫街、拾字纸、看鱼塘菜园、割菜子蚕豆等事。
木瓦匠皆有总制,称&ldo;大人&rdo;。
碾米为&ldo;臼人&rdo;。
各伪官之女儿皆欲称&ldo;金玉&rdo;与&ldo;雪&rdo;,名其书曰《礼仪》。
(评曰:在如此严苛的太平军专制主义管理下,很难讲南京人民真正拥护&ldo;太平天国&rdo;。
太平军&ldo;解放区&rdo;的天,不是晴朗的天;太平军&ldo;解放区&rdo;的人民,一点也不&ldo;喜欢&rdo;。
)
每逢夜战,贼在城隅只点一灯极明亮,又用人在城上擂大鼓、打锣鼓以助军威。
有夜战则更鼓尤众盛,平时将神香遍收,每晚在城垛洞内焚烧,烟雾迷离,伪若守城人众,其实城上并无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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