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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按察副使
崔守业留下一队军士后带着两个亲卫走了,为首之人是与崔守业同龄的吴大考。
此人自小跟在崔白后面,崔守业接任百户以后这家伙竟然也跟着投军了。
这家伙就是崔守业的死忠,但崔白却和这家伙处不来。
这丫就是彻头彻尾的流浪汉,现在已经升小旗了还是一个德行。
“陈三,这人叫吴大考你把他安排到南山塔去……”
崔白话还未说完就听吴大考说:“小白那可不行,大哥要我随身保护你。”
保护你妹,都知道李家不敢在书院动手,你就是来恶心我的。
崔白猜测的没错,正是吴大考向崔守业请求留下来的,说是为了以防万一。
看着吴大考一身破烂的走过来崔白急忙催促到:“三哥,快把我扛到书房去,然后让我师父过来安排他们。”
陈三犹豫之时吴大考已经扑了过来,崔白被抱住蹂虐,还好吴大考还有些分寸。
不然刚刚愈合的骨头又得断了。
最后在崔白幽怨的眼神下吴大考松手了,一脸的志得意满,好似刚从青楼出来。
“吴大考带弟兄们跟着三哥去南山塔,不然一会我师父回来有你好受的。”
崔白的斥责根本没有作用,吴大考指挥两个军士在院门口站起了岗。
气急败坏的崔白在陈三的搀扶下一步步走回书房。
进了书房崔白让陈三一会将黄青松请过来,自己练起字来。
一个永字简简单单,在崔白眼中他却蕴含了楷书的奥秘,故而每一字都写的极为认真。
一个月的练习让崔白的永字有了一些精气神,起码字体好看了一些。
练了小半个时辰好受到小腿的疼痛感崔白才停下笔。
艰难的挪到床上,撩起前摆细细查看骨折处,淤青早已经散去,只是看起来还有一些肿胀。
竹子做的夹板没有木板那么死,反倒利于伤口恢复,只是痒起来就没那么好受。
现在每天一到落日时分就瘙痒难耐,崔白看着窗外的太阳时间差不多了。
拿起《诗经》就朗诵起来,这是陈伯约给崔白定下的本经。
原因是在南山上盗用纳兰大词人的浣溪沙的缘故,陈伯约断定自己对诗词比较喜爱。
既要选本经自当以己为本。
《诗经》中最经典的莫过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执子之手,与子皆老。”
这两句。
但《诗经》不仅仅是用来追求女子的。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类。
《风》又称《国风》出自周代十五个诸侯国的地区歌谣,由诗见史。
《雅》分大小,全面表现了周朝的兴衰。
《颂》分周、鲁、商,表现了周代先祖的社会理想和时代进程。
而《诗经》却又表达了另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
一百人读便有一百种不痛的感受,有的感叹古人的浪漫,有的感叹大周的兴衰,有的感叹诗描写的美妙,林林种种,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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