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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有指印,脖子上有抓痕,膝盖有淤青,无伤筋动骨。”
左琛一一罗列。
“那也还好。”
丁洛洛松下一口气,可马上又瞪大了眼:“那个,赫叔叔,就眼睁睁看着她们冤冤相报?”
“我估计他还没‘看’见呢。”
左琛叉了一块芒果送到丁洛洛嘴边:“赫叔叔中风了,摊在床上,话未出口,口水先流。
如果林阿姨故意对他隐瞒,那绝对能瞒个密不透风。
好了洛洛,我们就别操心别人的事了。”
丁洛洛红着脸,跟小鸡啄食似的就把那块芒果衔入了嘴。
“洛洛,你,要不要去见见我爸?”
左琛到底还是把这句话说出了口。
这顿饭他是吃得无比心安,无比舒畅,就算旁边亮着元薇和郑欧洋两盏电灯炮,就算这中间还穿插了一段不愉快的陈年旧事,可他全身的细胞仍旧在高歌。
丁洛洛给了左琛一种棋逢对手的兴奋,以往,从来是他四海为家,拿得起放得下,而对方流连忘返,心如刀割,可如今,他身侧穿过两件壁橱间的断墙,遇见了丁洛洛,这个貌似不堪一击的纯良小动物,这个内心聚合着无穷韧性的小战士。
左琛知道,她爱自己,她思念自己,一如自己思念她,她那即闪躲又坚定的眼神,她那降至的身躯,之间的冰凉,还有呼吸的温度,无一不泄露出她对自己的拒企盼,可她不承认。
不但不承认,她还该死的不奢望,该死的认命,她企图从他的人生中退出,不是欲擒故纵,不是欲迎还拒,而是真的默默退出。
于是,左琛只好认输了,只好认栽了。
这一刻,丁洛洛就坐在他的身边,因不安而忸怩,因他的改变而至少这一刻,他的内心要远远比倘佯在百花丛中时更加丰盈。
“这么快?”
丁洛洛的手指把餐巾绞得皱巴巴的:“我,我会紧张的。
叔叔他是歌什么样的人?他那么能干,应该比较终于聪明的女孩子吧?可是,可是我除了会写故事,别的都不会。
还有阿姨,她应该很漂亮,很高贵吧?她如果不喜欢我怎么办?”
“洛洛,”
左琛伸出食指,拦在丁洛洛的嘴唇前,拦住她的喋喋不休:“我妈在我出生后,就离开了。
你说我爸他能干,呵呵,可是他至今也查不出我妈的下落。”
“啊,琛。”
“嘘,听我说完。
洛洛,我之所以不相信婚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爸妈的婚姻并不成功。
我爸他这一生唯一的困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我妈会不辞而别,他本以为我妈很幸福,可结果,并不是。
她离开前留下了一张纸条,就要去寻找幸福。
二十几年了,也不知道她找到没有。”
“她是个勇敢的人,不是吗?”
“洛洛,我们先不说她。
我必须让你知道,我之前逃避你,就是怕我给不了你要的幸福,怕你有朝一日也会离开我。”
“不会的,”
丁洛洛忘乎所以扑入左琛的怀中,也顾不得是不是大庭广众了:“你就是我要的幸福。”
左琛迎着周遭人的或注视或斜视,脸红了歌通透:这个丁洛洛可真行,把小说里最令人滋生鸡皮疙瘩的场景就这么硬生生搬到了真实的人生中来,扯着他一并遭人白眼。
一直以来,他左琛就是女人的幸福,不但是幸福,她们还说,他就是她们的劫难,她们的刻骨铭心。
然而左琛听着诸多火辣辣的字句,甚至也配合上拥抱和爱抚,他都没有如此时这般悸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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