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由于东方红村的地理位置原因,能够在这里看见狼实在是算不上什么奇特景观,除此之外,狍子和狐狸也是能够常常碰见的。
狐狸这种动物比较特殊,因为分泌腺会分泌出奇怪的味道,用白话说就太骚了,没人会吃,倒是骂人的时候会经常用到,譬如你个骚狐狸精等等。
像是狍子,肉比较新鲜,用来烤着熏着炖着吃都可以,尤其是冬天,是吃狍子的最佳时期。
在东北有句骂人话,叫做“你个傻狍子”
。
其实这话一开始是用来骂真狍子的,因为它实在是太傻了。
狍子生存于东北,是最常见的野生动物之一,它和大多数食草动物一样,嗅觉听觉视觉都非常的灵敏,可它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好奇心太重,看到人类它会停下脚步靠过来研究,这是什么东西?如果你用棒子去揍它的脑袋,狍子吓到了就会跑,然而没过多一会儿,它又回来了,它回来的目的很简单,它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打了它。
因此,狍子们自然而然的成为了餐桌上的美味佳肴,于是棒打狍子瓢舀鱼以及傻狍子之类的都成了大家耳熟能详的话。
昨天是陆建军等人刚来到东方红村的第一天,一家子人都忙着高兴了,到了晚上又喝了如此之多的酒,就连向来仔细小心的冯春红也都忘了在自家院子里设下机关来驱赶野狼,如今野狼入侵,冯春红吓的连忙往仓房跑了过去,拉开门来回看了好几遍才让悬着的一颗心落回原处,“还好,鸡是一只都没少。”
说着,冯春红又往猪圈里看了一眼,里面的两头小猪羔子都还安然无恙的哼哼着,看到冯春红,猪羔子以为是到了吃饭的点,摇头晃脑的爬上了矮墙,伸着埋拉巴汰的猪蹄子冲冯春红要食儿吃。
冯春红拍了拍胸口:“吓死我了,这两只猪羔子是农场那边放在咱家的,这要是有个好歹,那可咋整啊。”
闫宝书站在门口,“婶子,咱这边经常有狼出没吗?”
冯春红一边跟仓房里寻找有没有能够让狼钻进来的洞口,一边和闫宝书解释道:“那倒也不是,毕竟不是在狼群的地盘上,它们也不敢怎么着,只是一到了晚上就……”
冯春红指了指东边儿,“村东头有个老绝户,晚上串门喝了两口,回家的路上就进了狼肚子。”
冯春红叹了口气,“活着遭罪,死了更遭罪,这老绝户也不知道上辈子是做了啥孽了。”
话音落下,冯春红出了仓房,把门关上又用一块大方木把门顶死,“婶子得去做饭了,你饿不?要不要婶子给你先弄点吃的?”
闫宝书摇头,“不咋饿,婶子你先做饭吧,等我洗完衣服过来帮你。”
“帮啥帮,洗完衣服进屋暖和去。”
冯春红去弄柈子和煤块了,闫宝书则是回到墙根底下坐了下来。
两个人一共两条裤子两条裤衩,洗起来也没多费劲,就是这冰天雪地的,洗的时间久了,水冷的有点拔手。
闫宝书洗完了陆向北的裤衩,拧干后抖搂开冲着阳光底下看了一眼,忍不住上扬了嘴角,这裤衩的后头都破了一个大洞,真不知道他是怎么穿的。
洗完了一件,闫宝书从旁拿过陆向北的线裤扔进了水里,随后从兜里掏出昨晚从顾军那里那里拿来的半盒烟,点燃了一根后就衔在嘴角开始揉搓水里浸泡过的裤子。
“哎……你起来的挺早吗。”
闫宝书一扭头看见了梳洗打扮干净的静儿从屋里走了出来,笑着说“还行吧,睡不着就起来了,顺便洗两件衣服。”
静儿走过来蹲在闫宝书身旁,低头往盆子里看了一眼,“你是把脏衣服存着拿俺家来洗了吗?”
闫宝书怔了怔,随即笑了起来,“咋可能吗,这里面有你向北哥的。”
静儿诧异道:“他自己的衣服为啥不自己洗?你干啥给他洗啊?”
“顺手。”
静儿撇了撇嘴,“你来过农村吗?”
初相识,她把他当成渣男,搅了他的雅兴,他把她当成小姐,喊她上演制服诱惑。他咄咄逼人苏小姐,你吓跑了我一个女人,不该赔我一个女人吗?她脊背不弯周先生请你自重,我不是那种女人。再相遇,一觉醒来,她居然浑身光溜溜地睡在酒店的床上,而旁边,是一张她不愿看到的脸。她还没来得及为自己哀悼,就闯进来一堆接到神秘爆料的记者。摄像机照相机,咔咔咔照个不停。幸亏她反应快,用被子死死挡住脸。谁爆的料?她欲哭无泪。男人却一脸云淡风轻我!你是有多无聊?自己爆自己的料?她咬牙切齿,这个男人有让她抓狂的本事。我的目的,跟我结婚!跟你结婚?不可能!不答应?没关系,我有办法让你答应。男人挑唇一笑,却让人毛骨悚然。为什么选我?她无力地问。不为什么,只是在我需要结婚对象的时候,你撞了上来。周慕岩,苏知愉,两个看似毫无交集可能的人,当他们最终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才发现彼此的缘分远不止于此。早在十几年前,两人的缘分之旅已经开启...
天圣大陆,修者如云。苍灵古宫,信仰天国,祖荒神教,无尽海,化身四大圣地,镇守一域,号令天下,称尊寰宇,其内至强者被唤为‘大圣’,大圣者一念可上九天,一念能通九幽,站在修者最巅峰。少年姜羽得‘圣者图卷’加身,踏入修者之道,从此天地间出现第五位大圣。...
国宴上,她指明要嫁给他,本来只是想挫挫某个狐媚子的锐气,谁知就此赔上一辈子。他说嫁给我,等于进了坟墓。她说娶了我,等于下了地狱。然而结果却是他是天平上国出了名的纨绔子弟,无恶不作,臭名远扬。她是天平上国出了名的刁蛮公主,骄扬跋扈,众所周知。但他也是高深莫测神出鬼没扑朔迷离的至尊剑剑主。而她则是深藏不露行踪诡异身世成谜的驭水灵女。瑶儿,此生有你,便是足以。是吗?那昨天抱你的妹子该怎么处置?由你处置。纨绔子弟配刁蛮公主,无恶不作加上骄扬跋扈,世人唯恐避之不及,嗤之以鼻。可当至尊剑主配驭水灵女,高深莫测加上深藏不露时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碰到变态杀手的那个雨夜,她遇见了一生的救赎靳先生,求你那夜她放下尊严闯入他的房间,以为从此会一无所有我的女人,不需要求任何人。他揽紧她的腰身,给了她全世界。靳容白,b市权贵中的翘楚,这三个字就代表了权势财富地位他身上的标签镶金烫银,却成了她这个阶下囚之女的丈夫很久以后的某天记者采访这对传奇夫妇请问靳先生最喜欢的娱乐活动是什么?坐在沙发上的靳容白望向乖坐一旁温书的小妻子暖暖一笑翻书。正在努力啃经济法的简心脸上一红,只有她知道他曾说过妻子如书,百翻不厌。他把她翻来覆去,食髓知味,不知厌倦...
她是现代古医世家最没出息的三女儿,其貌不扬不说,还是一个惹人嫌的书呆子,这样的女儿,注定被掩没在优秀一辈的世家子孙里。直到,一觉醒来她,穿越了。哎,来都来了,那就在古代闯出自已的一片。。。。天。。。吧!简欢紧紧的托住了自已快要跌破的下巴,眼前这座草棚就是她的家?父亲瘸子,母亲包子,爷爷奶奶偏心,叔叔强势,婶婶凶狠,村里人鄙视,站在这个穷得叮当响的鬼地方,纵然是简欢也都想大骂出声,奶奶的,我嘞个去。好吧!即来之,则安之,贫家女怎么了?看咱如何翻身把歌唱,活出个滋润样来。采药卖药,行医救人,银子来名声响,小小年纪称大夫,农家女,踏京都,展风华,一朝成就王妃路,引蜂招蝶,桃花难躲,十二岁的丑丫头随手救起的华贵少年,五年之后,再次相遇,她已是娉婷少女,他是翩翩男子。那个,恩你已经报了,你可以离开了。她说,拿着他给的一百两银票。对我来说,救命之恩,以身相许更合适。某男低沉微笑。这是一个小农女蜕变成蝶的故事,也是一个男人宠一个女人上天入地的故事,一生一世一双人,喜欢的亲们一定不要错过哦!...
她是默默无闻的汴京第一瘸,他是鼎鼎有名的汴京第一瞎,当瘸子碰上瞎子?我是瞎子,你是跛子,配一对,不是正合适?一场谋算,一段欲语还休的狗血姻缘。她是齐府二小姐,香料进贡第一世家,上有姐姐下有妹妹,她只有一双瘸腿,都道府中无男,女子一台戏,齐明荷在这台戏中游刃有余。装纯洁,装娇羞,装瘸腿无害小白兔她齐明荷演得一手好戏。没想到老天无眼,竟然让她遇到了他!他是汴京城第一大世家的嫡公子,能力卓绝俊颜无双,人道皇甫逸羽温润翩翩,真乃绝世佳公子,权色财皆有,顶级好夫君的唯一人选,可惜的就是瞎了眼,终日白绫覆眸。齐明荷狗屁,这是哪里传出来的谣言?第一次见面齐明荷一眼睁开,满目通红,喜乐声不绝于耳,怎么回事?谁的新婚之夜?她还没嫁人好不好!还没反应过来唔红光中一双幽厉的双眼,凉薄的唇,直接吻了下来。别动。他声音干哑,霸道将她吃抹干净!第二次见面他白衣翩翩,温文尔雅,却双眸失明,不认识她。齐明荷你齐明荷就这样与皇甫逸羽卯上了。深仇当前,他不得不分饰两人,一面温润绝代,一面邪肆无双,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他?本以为这一生不会再有女人能引起他的兴趣,却是遇到了她,第一次吃她是意外,第二次吃她是齐明荷,告诉你再敢惹事,小心我将你娶回府!夜夜笙歌,剥衣舐肉,啃食干净!收藏啊,求收藏不正常系列之五丑女傻王病秧子巫蛊跛与瞎(对应五篇文,搞笑出版皆有之,详情梨花更多作品任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