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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叫于宏则,宏伟的宏,原则的则。”
后来才知道,宏则的爸爸是养父的旧友,对养父有救命之恩,前不久于父病逝,于妈改嫁,撇下儿子。
养父顾念昔日恩情,把年仅8岁的宏则领了回来。
养父养母私底下让我多爱护宏则,刚刚失去爸爸妈妈的孩子一定很难受。
已经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
呵,什么时候还重要吗?我又往嘴里灌了一口冰凉的液体,两眼茫然。
他不喜欢看书,每次看到我写作业都拿笔在我课本上乱画,经常当着我的面在我画室捣乱,弄脏我的画作,把我气哭了也从不道歉。
那时的我,一定很讨厌这样的调皮鬼。
有一次,几个高年级的男生在放学路上堵住我,上来就扯我的头发,被揪出一撮撮碎发的我身心俱疼,可没敢哭出声,真怕我一哭他们会变本加厉折磨我。
幸好司机及时发现,替我解了围。
后来被学校处分的那几个男生坦白:他们被宏则痛打,因斗不过宏则才把气撒在我这个妹妹身上。
知道真相隐忍了很久的家长们一窝蜂的跑到学校,声称他们的孩子是被逼无奈难以安心学习才铤而走险,学校要对此事负责。
养父花了好大力气,走了好多关系,才保住了他。
那天回来后父亲把他叫进书房,一直到晚上,宏则才眼泪汪汪的出来。
我不知道父亲跟他聊了什么,从那以后虽然宏则还是很调皮捣蛋,但打架斗殴的坏事渐渐的开始销声匿迹。
他依旧不喜欢看书,也不喜欢看我画画,却偶尔被发现在我的画室里停留。
看到我,依旧会坦荡荡的嚷嚷:“我就过来看看,你别紧张。”
眼睛滴溜溜的转得很不自然。
那时的他,开始有意无意的与我接触。
呵,冷漠的人也会有春风萌化的一天。
十六岁的时候我已发育得很好,身材傲挺。
比我大两岁的宏则也已初现男人的英挺,褪去幼时的调皮,上了高中的他上进、懂事,是校篮球队的主力,功课年级前三,主持、演讲样样游刃有余。
在多雨六月的某个下午,我被雨淋湿了才急匆匆的赶到家,刚到门口便迎上宏则炽热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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