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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天听的不明不白,什么叫某人心知肚明?这里还有其他人?
精灵菲世飞到凌天面前,其全身散发着湛蓝的光芒,在夜静更生的晚上显得格外亮眼。
“你好,救命恩人,我叫菲世,是精灵王的女儿,以后我们就相依为命了。”
语罢,她比划了一个胜利的手势放在眼角,闭上一只眼,吐出丁香小舌,模样可爱引人。
凌天稍稍正坐,俊容泰然自若,淡漠如水,“小家伙回家去。”
精灵菲世闻言眼眉低垂,心灰意冷,“我已经无家可归了,我父母和族人都被歹人所抓,如今杳无音信。”
凌天听闻赤红的双眼微眯,刀削绝伦的俊脸浮现许些怜悯,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竟然她与自己一样无家可归,那自己又怎能弃她而不顾。
凌天抬起手,嘴角划过一道浅笑,万物皆倾。
“凌天。”
精灵菲世被凌天迷世的笑容吸引,楞身痴情,看了数秒后才坐在他的手掌上,俏脸满是欢喜,“那我以后可以叫你天哥吗?”
凌天声线缓和,“可以,随你。”
精灵菲世背后四翼抖动几番,内心欢天喜地,毕竟她往后有所依靠,有家可归。
凌天目视站在一旁双手抱胸,努目撑眉的叶情,俊容困惑不已,心想自己也只是睡了一觉,她何须这般闷不吭声,心烦气躁?
他另一只手轻抚丢在其长腿上的白衣,柔软滑顺的触感旋即从触碰之处传来,一股似温水般的暖流淌过其胸,令他有些心神恍惚。
这种感觉是如此的撼动人心,似乎是曾经牢刻在心的印记,亲密无间,熟不可言。
从触感和嗅觉来看,这套衣服价格不菲,不过不穿白不穿,穿了没白穿,况且自己此刻身穿的衣裤已经污渍遍满,不堪直视。
这套衣服正犹雪中送炭般来得恰到好处。
精灵菲世从凌天手上飞起,而凌天拿起衣服走到大树的另一侧准备更衣。
半晌后,凌天换上衣服从大树侧面的阴暗中走出,叶情早已坐在灯火通亮的地毯上,当见衣衫整洁的凌天走来时,她双眼不禁闪亮发光。
他身穿白色风衣,大敞开来,露出里面纯黑如墨的T恤,衣抉飘飞。
下身白色紧身长裤,干净笔直,在其胸口和衣领挂着璀璨发光的金色十字架,显得神秘而尊逸。
加之他绝世俊伦的面容,更是美胜画卷。
修长的身姿在风衣长裤的陪衬下显得愈加挺拔,走路时英姿飘洒,步履轻盈,珊珊作响。
此可谓土木形骇,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孤山之独立,天质自然。
他身着打扮虽不是富贵显赫,但却风姿飘飘,帅不可言,美型十分。
叶情目不转睛的看着眼前的凌天,粉唇微张,一脸震惊的模样。
精灵菲世飞到凌天宽阔的肩膀上坐下,满脸兴奋,赞不绝口,“天哥你好帅噢!
你是我见过最帅的男人,整个世界的人都没你帅!”
凌天莞尔一笑,草木皆醉,“小家伙别拍马屁。”
精灵菲世闻言对他吐出小舌,模样甚是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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