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谭越不是猎人,也不知道什么猎人守则,但在这一刻,他确实是给这只母猞猁眼中的神情给感动了!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猞猁,却不妨碍他对这种神秘的动物听闻已久,猞猁虽小,最大也不过三十多公斤,但它的凶猛却是十分有名,除了虎、豹、群狼这样的强敌,猞猁也算是丛林中的小小霸主,其性情的彪悍可见一斑。
而此刻,被困于笼中的这头母兽,眼神中却丝毫也没有困兽犹斗的凶厉挣扎,唯剩下对这个世界的眷恋和为它那些子女担心的无尽哀伤,十来年前,谭越亲手养大的土狗阿黄,就是在临死之际都不忘那几只嗷嗷待哺的小狗,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还依依不舍的舔遍了那几只懵懂之中的小家伙。
都说女人是感情动物,但若一个男人动了感情,也很难以理解,因此谭越毫不犹豫的答应给那人一笔足以让他惊喜莫名的酬金,并乐颠颠的带着肖强和谭越上了门外的那辆车。
“呵呵,没想到你还这么心软,我猜你指定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
!
启动了车子,肖强笑着说道。
“嗯,是心软了,不知怎么的,就是不想让几只还在吃奶的小东西就这么没了娘”
!
谭越老实的承认了自己的心软。
在那人的指点下,两人开着车直往山里钻去,开了一段路之后,山路就已经到了尽头,这时候,肖强和谭越也只好下了车,轮番抬着笼子跟着那人徒步前行,也是为了安全缘故,肖强将藏着的雷明顿猎枪拿出了一杆。
也不知走了多远,终于,领路的那人停了下来,指着旁边的一丛杂草说道:“喏,老板,我就是从这里捡到的这只山狸子”
!
谭越走到跟前低头看了看,一把大号的兽夹子给扔到了一边,杂草的叶子上,还沾染着一些血迹,看来,这人确实没有骗自己,点点头说道:“来,帮我将猞猁从里边弄出来”
。
那人也不清楚谭越是不是发神经,反正钱已经到手,便随谭越折腾,在谭越的指挥下,从笼子里将捆的结结实实的猞猁掏了出来,也是因为时间长了,猞猁的后腿已经止了血,但谭越还是觉得需要处理一下。
“肖哥,借我刀子用一下”
,谭越冲肖强说道,从他那里要过来一把锋利的折叠军刀。
带路的那人见谭越要刀,还以为这个古怪的老板是想在这里杀猞猁呢,不由得心中奇怪,既然都是杀,为啥要跑这么远来杀呢?
谭越才不理会别人怎么想了,从一边的树丛中选了一根比较合适的树枝用刀削了下来,修理了一下,放在猞猁的伤腿上比了比,将自己的手绢撕开,小心的给猞猁对正了断骨,夹好树枝,用手绢绑了起来。
“以后出来捕食可要小心点了,我救你这一次,可不见得能救你下一次哟”
?也许是动物本身的灵性,在谭越为猞猁包扎的时候,这只小兽连动都没有动,接下来谭越用刀割断捆缚他的绳索的时候,它表现的也异常安静,甚至于让谭越怀疑他别处是不是还受了伤,刚要翻弄,这只猞猁才呼的一下,站了起来。
“去吧!
去回你的家里去吧”
,谭越心中一片柔软,也不管它能不能听懂了,冲着回头张望的猞猁挥手说道。
猞猁刚开始还是没动,疑惑的看着谭越,终于,它确定这个人是没有恶意了,竟然拐着腿将身子转了过来,定定的看着谭越,良久,良久。
“小东西还真聪明”
!
肖强忍不住赞叹道,虽然未曾全然弄懂,但从猞猁那毫无凶光,甚至可以说是柔顺的眼神中能够轻易看出,这只山林中的精灵,是完全明白谭越的善意的。
“去吧,整整一天了,都不晓得你的那些小家伙有没有危险,去吧”
!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