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忍不住回头,许若凌望着那落寞的身影逐渐远去,远得看不见了,一下子瘫软在地上,唇剧烈地颤抖起来,终于忍耐不住情绪的积攒,倚着路灯失声痛哭起来,没有了她的夜,那么冷,那么长,该如何捱得过去?
勉强站起身来,晨依岚忍着强烈的头疼,短短的三十分钟内,她和苏圣徨的四年,和许若凌的童年,从脑海中一一闪过,她强忍着身体的不适,想要站起身子,想要做些什么,可是,整个人却软得根本无法行动,艰难地扶着墙,好不容易到了门边,已是香汗淋漓,不得不倚在门边休息,气喘得厉害。
“为什么要这样。”
平静的声音从身边传来,晨依岚抬起头,目光落在那落寞的身影上,却再也离不开。
方司珏静默地望着她,眸中没有任何情绪,平静地没有一丝波澜,反而令晨依岚感到有些不太自然,微微侧过身子,不去看她。
“我不要你管。”
“你说不要就不要?”
方司珏俯下身子,望着她的容颜,轻柔地将她扶起,似乎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
”
方司珏,你什么都不知道,也不必知道。”
晨依岚无奈地摇头,将她的手推开,神志略微清醒了一些,扶着墙就往外走去,方司珏沉默不语,默默地站在原地,眼睑低垂着,有些颓废。
晨依岚感到身体有些好转,不知不觉便穿过了社区门前的小路,她不知道自己要去找谁,也不知道自己一直走的目的是什么,只是想一直走下去,直到走不动为止,不想任何人来干涉。
神情依旧飘渺,并不知道自己处境如何,身体仿佛失去了知觉,有些不受控制起来,阙然不知自己已经接近车流密集的马路边,车辆来来往往,连带着周围的空气都急速流动起来,冷酷无情。
尖锐的鸣笛声划破天际,晨依岚转头,刺眼的车灯照在她的脸上,车就这么直直地向她撞过来,司机的嘴张着,似乎在喊叫些什么,然而她的身体却无动于衷,也罢,就这样,死去吗?
缓缓闭上双眼,准备接受这一切,她清晰地感到车子里自己越来越近,风拂起了她的长发,凄凉而忧伤。
腰间瞬间被搂住,没来得及睁眼,晨依岚感到自己的身体迎着风的方向旋转了半周,依稀能感受到裙摆被车子擦过的感觉,接着是打开车门的声音,她猛然睁眼,正与那局促的目光交汇。
方司珏紧紧地抱着她,紧张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她,眉头一直紧锁着,“没事吧?”
“司珏……我……”
晨依岚刚想解释些什么,方司珏却紧紧皱起了眉头,捂着手臂俯下身子,晨依岚这才注意到她的手臂上那条狰狞的伤口,伤口不深,却很长,血顺着伤痕不住地地下,那捂着伤口的手早已被染得鲜红,连带着晨依岚腰间的裙纱亦是一片血色,晨依岚的脸色陡然变了,“司珏,你受伤了!”
“没事……”
方司珏想要硬撑着站起来,脸色却因失血早已苍白,晨依岚急忙起身扶住她,方司珏则是摆手,示意她不要担心。
“你们到底在干什么?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吗?”
司机怒斥一声,关上车门,径自将车开走。
“司珏,快,我们回去……好多血……”
晨依岚紧张地语无伦次,望着她的伤口,唇一直在颤抖着,方司珏强撑着站起来,晨依岚扶住她的身子,小心翼翼地往回走,目光一直没有离开她的伤口,却令方司珏感到心安不已。
准备了酒精和洁净的纱布,晨依岚将发顺到耳后,轻轻地处理着伤口,想要减轻她的痛楚,然而方司珏还是不禁叫出了声,晨依岚抬头,眸中尽是不忍,“你这又是何必……”
“你不能出事。”
方司珏平静的目光停留在她的面庞上,情绪渐渐放松下来,“这种傻事以后不许了。”
晨依岚不语,低着头继续处理伤口,似乎有些回避,方司珏一直注视着她,缓缓开口,“依岚,刚才的一切我都看见了,可是,我不会放在心上,我愿意等。”
晨依岚的动作停止了,缓缓抬头,有些迟疑地抿了抿唇,“司珏,值得吗?我值得你费这么多的心思吗?你知道的,我……”
“嘘。”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