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慢慢的站起身,摇摇摆摆的向那个漆黑的墙角走去。
万一他还没死怎么办,万一他趁他休息攻击他怎么办,万一他刚才那声惨叫是装出来的怎么办。
墙角边,一堆柔软的羽毛首先绊了他一下。
他勉勉强强站起身,弯下腰,用手摸索着。
他的手摸到了一个瘦削的身体,突出的肋骨,**的胳膊和腿——简直就是一副骨架嘛。
他摸到了一堆乱蓬蓬的、柔软的鬈发,遮住了消瘦的面庞。
看样子,那堆羽毛就是他的翅膀了。
突然之间,路易的心里迸发出一股莫名的恐惧感。
他跑到箱子边,打开箱子盖,掏出一把手枪和一把匕首,然后回到那个躺着的人身边,右手握匕首,手枪别在腰间,左手微微颤抖着探出去,轻轻地放在那人的肋骨上。
然后,路易屏住呼吸,仔细的感受着。
终于,他感觉到了,感觉到了那人身体难以察觉地颤抖和身体两侧微弱的浮动。
浮动就代表呼吸,这个人还活着。
路易握着匕首,将它抵在那个人的喉咙上,认真地考虑着是否要用刀子割断他的喉咙,或是深深地扎进他的胸膛,让匕首被他热乎乎、黏糊糊的鲜血浸没。
他想着,想着。
突然,他身下的人咳嗽了一下。
他吓了一跳,手本能的一用力,少量的血液冒了出来。
那个人忽地颤抖了一下,然后就不动了。
路易有点儿惊奇:他肯定没有置他于死地,他就不动了,甚至没有反抗。
这会不会是他的一个诡计?啊,一定是的。
他的右手一边紧紧的攥住匕首让它牢牢的抵在那人的下巴和喉咙上,左手一边在腰间摸索着,摸出了手枪,上膛后把枪口按在那人的太阳穴上,食指绷紧了,悬在扳机的旁边。
他在沉思,要不要一枪把他的脑袋给崩了。
就在这时,那人的身躯扭动了一下,枪口下的头颅呻吟着慢慢的转动了一下。
路易的枪抵得更使劲了。
他把头伏近那人的耳朵,低嘶道:“别动,你要是敢动一下我就崩了你的脑袋,让这里脑浆四溅,鲜血遍地。”
那个人僵住了。
但是随即,黑暗中传来了他轻蔑的笑声:“哈,你以为我怕吗?”
路易呆了一下,但随即他的双手都同时加重了力量。
那人的喉咙处往外嘟嘟的冒着血,“死就死呗。
不过,我可提醒你:如果你是我猜想的那个人,你要是杀了我,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我知道,临死前这样威胁杀手的人并不少,所以,你不相信也罢,反正——我发誓,你一定会一辈子生活在悔恨的阴影里的。
好了,现在,你要杀要剐请便吧,我没有别的话要说了。”
黑夜重归死寂。
路易迟疑了。
也许…也许……他与生俱来的软弱使他的手微微颤抖,下不了手。
他垂着头。
既不能误了时机,也不能误杀好人。
怎么办?他的软弱让他“宁可误了时机,也不要错杀无辜”
。
“咣啷”
一声清脆的声响,那把匕首从路易颤抖的手中滑落,落到了那个人的手边。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