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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动作自然地去拿大金毛手心里的糖,拿糖的时候还若有似无碰了碰卫征的手心。
卫征只觉得一股电流在瞬间通过了他全身,整个人都酥酥麻麻的,他感觉自己仿佛成了一只椒盐鸡。
秦崇没有吃那颗糖,而是揣进了口袋。
卫征一愣,疑惑道:“你不吃吗?”
秦崇心里说我傻啊还没摸清楚你的底细就吃你给的东西,但表面上却还是笑眯眯的,道:“我要留着珍藏啊。”
没见过世面的大金毛被撩得五迷三道,迷迷瞪瞪。
秦崇在心想运动系果然好撩,一个两个都像从来不动脑子似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稍微撩撩就能上钩。
不像任溪,难撩得要死,仿佛根本就没长情爱这根筋儿似的。
根本没长情爱这根筋儿的任溪,从包里掏出平板电脑和耳机,搜出《莫里斯》开始补课。
这种时候一个僻静的角落就很有必要了。
像这种文艺片儿,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突然出现一个裸男。
有的时候,还是两个裸男。
再多就很少了,毕竟是文艺片,又不是gv什么的。
故事发生在潮湿多雨的英伦,和q市这种阳光明媚的地方不同,多雨的地方,总会让人觉得暧昧。
或许感情就是这样的存在吧,任溪一边看电影一边想,不能被解释,不能被阐述,只是那样发生。
正在地铁上撩汉的秦崇变得遥远,桌上的柏拉图变得遥远,图书馆变得遥远……一切都变得遥远。
只有那一点甜味,逐渐变得清晰。
浓烈的、有些廉价的甜味。
是军训第一天,邹和放进他嘴里的糖,那般的甜味。
这……是爱吗?
任溪看着莫里斯偷偷爬进克里夫的房间,亲吻克里夫,对他说,我爱你。
原来,这就是爱吗?
伴随着那一点关于甜味的记忆,邹和的笑容逐渐变得清晰,他柔软的发顶变得清晰,茫然无措的样子变得清晰,吃东西时候亮晶晶的眼睛变得清晰……
一切都变得遥远而模糊,只有邹和,在这一切中,开始渐渐清晰起来。
这,大概就是爱吧。
傍晚的图书馆,灯开始亮起来了,温暖的光晕。
一切都很美好。
当天晚上,任溪失眠了。
失眠对于邹和这种每晚得睡得和小猪基似的人来说是一件天方夜谭的事情,但是对任溪来说,却很正常。
他经常睡不着,长年累月,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宿舍十一点熄灯断电,任溪十一点洗漱好上了床,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整个人心慌意乱。
心慌意乱,对他来说是一种很新鲜的体验。
他想起之前和孙妍恋爱时候的自己,波澜不惊,生活和往常的区别只是身边多了一个人而已,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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