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夏夜把手电递给郑宜,丢出几个火球,那些尸体立刻就燃烧起来。
郑宜再次看呆了,这个世界真的玄幻了,怎么有人可以这样凭空放火?
夏夜的灵力并不多,几个火球出去,就明显感觉到累了,比她刚刚砍完这些丧尸还要累。
略微休息了下,夏夜转身准备离开。
刚转身,忽然就觉得背后有些毛骨悚然,几乎是下意识的往前跑了几步。
“小心!”
与此同时,是郑宜的疾呼声。
因为之前的教训,郑宜压低了声音。
夏夜刚转身,发觉丧尸就在她身后的位置,手差一点就能抓到她的衣服,一刀还来不及挥出,就看见丧尸脑袋突然像是被什么东西切碎了似的,纷纷落在地上,隐约有一道流光闪过。
郑宜看了看自己的手心,又看了看丧尸,他刚刚只觉得身体里突然涌起一股暖流,然后不由自主的伸出手,就有无形的风飞了出去,接着丧尸的脑袋就碎了。
是他做的吗?他难以置信。
“手电给我。”
夏夜从陷入呆愣的郑宜手中拿走手电,在地上照了照,果然在被黑色血液染黑的脑浆里,找到了一个透明的小石头,手电光一照,流光溢彩,极为漂亮。
夏夜微微眯起了眼,前世她是在末世很久以后,才偶然发现丧尸的脑袋里有这种漂亮的石头,其实这石头就是丧尸的能量,被称作晶核,异能者可以用它来修炼,基地则把这种石头,当做流通的货币。
她当时不知道用途,但觉得挺好看,就收起来了。
那是末世半月后的事情了,没想现在就发现了一颗。
夏夜捡起晶核,转身又用刀砍开了一颗滚落在一旁,没有被烧掉的丧尸脑袋(尸体比较分散,夏夜只烧了身体部分),白花花的脑浆里,什么都没有。
夏夜转身,又找了一颗脑袋,里面也没有晶核。
看来晶核的出现只是个例,不然夏夜恨不得现在就去杀光丧尸,去取晶核。
“走了。”
夏夜催促了一声还在原地发愣的郑宜。
郑宜点了点头,有些心不在焉。
附近的丧尸被杀的差不多了,夏夜也没有像刚才那样心悸的感觉了,那丧尸是个半大的孩子,个子不高,躲在灌木丛里,夏夜才没能及时发现。
有晶核的丧尸,比没有晶核的丧尸速度要快不少,应该是郑宜突然爆发了异能,救了她一次。
前世郑宜并不是在末世一开始就爆发异能的,这次怎么就提前了?
夏夜微微皱眉,脸色不太好看,她还是大意了,不够谨慎,以为现在不会出现太厉害的丧尸,她过于相信自己前世的记忆。
今天是侥幸,丧尸没碰到她,她也尚有余力,郑宜又碰巧的觉醒了异能。
若她今天运气不好呢?
夏夜简直不敢想。
夏夜和郑宜离开了,丝毫没注意到他们的动静,被三楼窗帘后躲着的人,看了个一清二楚。
直到回家前,夏夜都没有再放松丝毫警惕,好在后来的路挺顺利,没有再遇到丧尸。
黑与白,罪与恶,在这个世界上紧紧环绕。只要你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就无法摆脱。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没有绝对的好与坏只要你看的剑的地方便会有生死。如今所有的罪恶都源于那消失的一百年中,那没有记载的历史中。...
这是一段闻名大陆的传奇。这是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这是一部鲜血与烈火的故事。这是一些爱恨交织的人们。这,是北王。。。。。。。。...
文风清奇一枝花,反派萌萌哒!世间总有真情在,穿越变妹真可爱!(ps如果本书均订破百,帅比作者就直播女装,节操神马的都不要了,读者老爷们求助攻!)...
远古饱经杀戮的魔刀,身体孱弱的少年,不断地杀戮,不断地吞噬,最终会走向哪里孤独的旅程,尝遍世间百态的心得,灵魂的提升。跨越空间层面的战斗,站在诸神的巅峰!...
回到北宋,他本只想翻身奴仆做主人,在江宁城里做个富家子弟紫金山上看看风景,玄武湖畔吟诗作赋,秦淮河边寻花问柳奈何避无可避,此生注定身居庙堂!使辽国,战西夏,固社稷,安天下,万里江山为我骄!看我北宋为王,美人入怀,权倾天下!—已有二百万字完本作品逐鹿,请放心阅读!...
今生重来,我打算做一个低调赚钱的小能手 当个可爱村姑,听爸话,娶一个男人当上门女婿 让姐姐妹妹全都站起来,走在幸福的小康大道上 干亲哥哥,青梅竹马,前世前夫,还有这位前世没见过的小哥 喂喂,你们别捣乱我的姻缘,先去前面领号,再到后面排队去 --又名重生1988又名重生村姑又名我爱我家 这是一个从小被人骂白痴笨蛋的女孩,带着全家全村致富发家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