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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魔种混血?”
秦宋看了公孙离一眼。
秦宋知道公孙离是兔子混血魔种,知道李元芳是老鼠混血魔种。
在长安,秦宋也偶尔能够见到其他的混血魔种。
但是,这些混血魔种大多数都食不果腹。
公孙离和李元芳,算是秦宋见过的混得最好的混血魔种了。
毕竟,长安虽然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城市,但是混血魔种因为长相的问题,还是会受到人类社会的歧视。
他们想要找到工作非常困难。
“一万枚金币,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就算你在我下面好好办事,你想要把这些钱还清,也需要很多年!
阿离,你老实的告诉我,你需要资助多少混血魔种?”
一万枚金币的确不是小数目,要知道像司空震这样的正一品官员,月俸禄也只有两百枚金币。
像李元芳这样的大理寺捕快,一个月才二十四枚金币。
像程咬金这样的军中将领……
哎,程咬金就不说了。
赔一匹马就赔进去了三年的俸禄。
公孙离犹豫了一下,对着秦宋说道:“一个百多个混血魔种。”
“多少?”
“一百多个!”
公孙离说到这里,又补充讲道:“我之所以资助他们,是因为这些混血魔种全部都是被遗弃的孤儿。”
公孙离说到这里,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并不是所有的混血魔种,都能有我这么好的运气,从小就被老大收养,并且从老大的手上学到了许多本领。”
听到公孙离的这一句话,秦宋心头暗道:“当初明世隐收留你,还不是因为你长得好看。
如果你是牛混血魔种、猪混血魔种,明世隐估计看都不会看你一眼。”
“混血魔种天生受到人类和魔种排斥,人类说我们是杂.种,魔种说我们是失败品。”
“混血魔种想要找一个可以生存的地方太难了。
所以许多混血魔种诞下后代之后,都会想办法带着刚刚出生不久的小孩混进长安。
这些混血魔种混进长安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遗弃自己的孩子。
把自己的孩子遗弃在长安城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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