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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写正经文还是写抽风文,无论是名著经典还是乡野异闻,哪怕一个故事的主体无关爱情,细节上也必定会多少提及。
闺阁千金钟情穷书生也好,美女牵手了野兽也罢,肥皂剧里的多角纠葛,冒险剧里的相互扶持……刨除掉二十三世纪的科技元素,在苗可看来,这里的言情小说与二十一世纪的没有任何区别,换言之,写纯言情剧,是她最容易贴近二十三世纪主流审美的方式。
是的,虽然第一篇文纯粹照自己的喜好和二十一世纪的习惯写反响还不错,但苗可依然认为与当前网文流行在各方面都完全脱节总归不是长久之道。
一篇文两篇文会吸引猎奇的目光,但是十篇文二十篇文后,仅靠新鲜感就远远不够了,只有建立在符合当下人审美之上的新鲜才能持续地吸引住读者。
就像在科学界,超越一步是天才,超越十步就可能被当做疯子。
哥白尼与牛顿,即使两位苗可都敬重,但只要能选择,她绝对绝对更愿意成为后者。
好吧,这个例子不太恰当,而且与那样的伟人相提并论只会显得自己太无耻了些,苗可所坚持的,只是融合之上的创新,不要太多的‘新’,一点点让人眼前一亮,而一定不能突兀。
这与写自己喜欢的并不矛盾,她最喜欢的就是那种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感觉,无论是故事内,还是故事外。
如果有读者在文下为某个情节留言说‘原来是这样,果然,这样才能将前面所有线索都串起来,我居然没想到!
’,对苗可而言,那是最大的褒奖之一。
对于芯片文化,苗可依然生疏,所以第二篇文她还是定在了二十一世纪的背景,不过时代背景其实不太重要,因为她这次要写是一篇只涉及‘我爱你你爱不爱我’的小言剧,这种剧的特色就是出场人物少,场景变化少,社会活动少,然后,成文字数也少。
算是一篇为了适应而练手的文,预定十五到二十万字。
题目是《三生》。
苗可决定在文案中着重注明,这是一篇甜文,即使中间好像有点虐也全部都可以归于错觉。
基本故事是这样的,男主柳东新与女主岑冰在学生时代交往,感情很好,岑冰因为发现自己对柳东新有过于强烈的占有欲甚至严重到无法容忍他跟其他任何女性有任何来往,即使理智明白是纯友谊甚至连朋友都算不上的点头之交她也嫉妒。
知道这样下去自己一定会变得面目可憎然后被他厌恶,于是在理智断线之前提出了分手。
故事的一开场是这么一段对话:
“不要拿这种事情开玩笑。”
柳东新压抑着怒火说。
“这种事情不能用来玩笑,我知道,”
岑冰平静地回答,“所以我是认真的。”
“理由。”
柳东新从牙缝中挤出话来。
“太累了。”
岑冰回答。
“……如你所愿。”
两人分手时正值毕业,不同的工作地点,于是各奔东西,因为怕自己忍不住再联系,于是岑冰换了电话不留地址,完成了两年的彻底相离。
柳东新在一个月后就后悔了,之前火气上头答应得太干脆,甚至连“累”
的理由都没有问清,却无法找到岑冰。
当时刚开始工作的柳东新与同公司同年的一个同事罗夏合租一套房,罗夏有一段情伤,他跟心上人分手后也是后悔但无法联系上,却在再次见面时便生死相隔,他的心上人就在他的眼前被人杀死,因为一桩抢劫事件,被走投无路而疯狂地杀红眼的歹徒杀死。
两年后柳东新与岑冰终于相遇,也终于沟通成功,进入甜蜜状况,过程中罗夏尽全力帮着他们,给柳东新出谋划策,也给岑冰传递柳东新的心声。
柳东新与岑冰结婚时,旁观婚礼的罗夏陷入了回忆,其实他是重生的柳东新,他的那个生死相隔的心上人就是另一个时空的岑冰,因为知道歹徒事件,所以在这个世界中通过回忆当时与心上人最后见面的各种细节,推测出岑冰之前所在的位置,及时让这个世界的柳东新去拦下,避开了歹徒。
“她是个太过死心眼的人,”
罗夏带着笑容看着两人的婚礼对自己说,“认定了便不会更改,并不是不爱了所以分手,而是因为太爱了所以离开,这样的她是不会再对其他人上心的,即使她将我这个同事当作了很好的朋友,却也只是知心的哥哥罢了,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绝不会祝福他们,我只会抢走她,如果我是回到他与她初见的时候,那么,即使我跟他本质上是同一个人,我也不会放水,我只会利用我对她的了解,以及那时自己的不成熟来将她牢牢禁锢在我的世界中。”
他不断不断地说服着自己,深深叹息。
走出礼堂,眼前突然一花,时空的扭曲真的将他带回到了学生时代,即将、尚未与岑冰相遇的学生时代,在他原本的身体里,他穿回了自己,虽然名字还是罗夏,经历却和前两世的柳东新一样,而这个世界,没有柳东新。
之前两辈子的生活仿佛只是一个太过真实的梦。
然后,跟女主相遇,细心呵护,甜蜜相守。
happye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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