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原来是你。”
项阳眯着眼睛看着走在最前面的男子,这家伙长得人模狗样的,一只手还缠着绷带,不正是前两天去找苏靖柔麻烦,被项阳暴打的家伙吗?项阳还记得这家伙的名字叫做郑健。
“不就是我了,前天你打得我很爽啊,我还以为你是什么来头,调查了你两天,原来你也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高中教师,就凭你也敢打我,你知道老子是什么人吗?老子今天不仅要暴打你一顿,不仅要让你生活不能自理,还要让你身败名裂。”
郑健说着的同时,伸出他完好的另外一只手,两根手指头捏在一起,就好像是捏蚂蚁一样。
“我虽然只是一个高中老师,但还不是能够暴打你?啧啧,我可是还记得你哭爹喊娘的求饶的样子呢。”
项阳脸上带着揶揄的笑容。
“混蛋,等会儿有你哭着跪地求饶的时候,都给老子下来。”
郑健怒不可遏,大手一挥,他身后两辆面包车的车门打开来,每辆车有七八个人冲下来,转眼间就有十几个人站在他后面,连同之前的几个,共有二十几个人。
“人挺多的。”
项阳笑着说道。
孙清雅一双大眼睛一眨一眨的,好奇的说道:“好奇怪啊,为什么跟你在一起惊颤都能碰到这种好玩的事情呢?”
“好玩?”
项阳哭笑不得的看着这个绝美女校花,实在是有些蛋疼,在她的眼里被这么多人围堵竟然还会很好玩..
孙清雅说道:“难道不好玩吗?哇,二十几个人啊,感觉就像是在看电影一样呢,如果我也会武功的话就太好了,直接冲上去,三下五除二将他们全都打倒在地上,还能够准时去上课,唉,完啦,上课又要迟到了。”
“放心,不会让你迟到的。”
项阳淡淡的说着,身形已经化作一道光芒朝着郑健等人冲过去。
“还敢主动出手,真是找死啊,兄弟们给我上,打残了最好,打死了有我扛着。”
郑健见到项阳主动出手,顿时激动的浑身颤抖着,这可真是天大的好机会啊,就算是到时候到了警察局,自己也能够说是这家伙先动手的,自己那叫做防卫,就算是打死了这家伙,最多也只是防卫过当罢了。
郑健连忙和摄影师扛着摄像机在旁边找了个最好的视角准备记录下这精彩的一课,尤其是郑健,还在大笑着,“先收拾了你这小子,然后老子再去把苏靖柔那个女人抓过来,这次一定要玩死她,玛德,一个臭女人也敢拒绝我,也不打听打听本少爷是什么来历,等老子玩完了之后,在抓取非洲卖了。”
“就冲你这句话,今天一定废了你。”
项阳眼神阴冷,冷笑着大喝了一声,身形快速冲入人群之中,犹如虎入羊群一样,一拳一个,将所有人全都打倒在地上,但凡被他打中的人,全都惨叫着再也爬不起来。
不到十秒钟,项阳就已经将所有人都打倒,并且冲到了郑健和摄影师的面前。
“你…”
郑健的笑声还没有落下,就听见惨叫声不绝于耳,然后项阳犹如一道影子一般出现在他的面前,他的笑声好像被人突然卡住喉咙一样停了下来,他双目圆瞪,整个人犹如见鬼了一样。
项阳咧开嘴,露出满口雪白的牙齿,笑着看着郑健,“那个谁,你刚刚说要让睡哭来着,我没怎么听清?”
“没…我…我说我自己。”
郑健哭丧着脸,吓得双腿都在颤抖着,余光瞥向刚刚还生龙活虎的二十来个人,发现他们全都惨叫着倒在地上的时候,郑健更是面无人色,太可怕了,他带来的这些人虽然只是普通的小混混,但是他们闲着没事经常打架,加上不要命的精神,就算是部队出来的高手也能够打好几个,但是,眼前这家伙,竟然用了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就将所有人都达到了,这家伙到底是人是恶魔?
“我怎么好像听到你说打死了你扛着,打残了最好,啧啧。”
项阳笑着,拿过相机,将内存卡拿出来,食指和拇指捏着,轻轻一搓,顿时就将塑料的内存卡给搓成粉碎。
见到项阳如此轻而易举的就将内存卡给搓成粉碎,郑健双腿颤抖着,两腿间竟然有一股液体流出来。
“好恶心。”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