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一会,烤兔肉的香味就在小岛上飘散。
就连小林和天津饭都醒了过来,要了一些烤兔肉吃。
何晓森和布尔玛两人搞着露天烧烤,喝酒吃肉,好不快活。
要说布尔玛也算是位豪放女,喝了些酒,就靠在了何晓森的身上。
“你真的明天就能打败乐平?”
她问道。
“那当然,我可是有十层把握。”
感受着布尔玛的娇躯,何晓森的魂都飘了起来,本来五五开的把握瞬间就封顶了。
“那你要不要提前预支我的吻呢?”
布尔玛嘟起了小嘴。
何晓森在升级之后,形象气质又有了些改善,此刻洗了个澡,看起来还行。
可惜也只是还行,离英俊潇洒,还“略”
有差距。
何晓森很想一口亲下去,但是看看站在露台上黑着脸的乐平,他打了个哆嗦。
尼玛,看起来乐平恐怕是对布尔玛余情未了,过份刺激他,他会不会半夜把森爷我宰了啊?
说起来,何晓森成为高手的时间尚短,胆小的毛病还没来得及改正过来。
“不必,我这个人,都是喜欢先款后货的。
等我明天赢了,抓住你我就嘿嘿嘿。”
“嘻嘻,什么先款后货,什么嘿嘿嘿的。
不过胖子你现在说话倒是越来越有趣了。”
布尔玛娇笑连连。
何晓森想了想,还是问道:“布尔玛,你和乐平是真分手了?但是我看他好像还放不下啊。”
布尔玛道:“他之前花天酒地,被我甩了,现在放不下又能怎么样?”
“而且,我觉得他这人不行,我现在一点都不喜欢他。”
“不说这些不高兴的事了,我们来喝酒。”
“好,我们喝酒!”
何晓森举起酒壶。
只要布尔玛不是利用爷来刺激乐平就好,当备胎可是男人最悲催的事。
又喝了一会,布尔玛不胜酒力,回屋休息去了。
何晓森看看还在露台上的乐平,喊道:“不如下来喝两杯?”
乐平看了何晓森半天,点了点头。
......
乐平举起酒壶,道:“先前我说话有点过了,我先向你道歉。”
何晓森没想到乐平会主动道歉,倒是有点意外。
姑娘我真的是个有素质有原则的小偷,偷金偷银就是不偷男人!啥?狐狸精?老娘长得这么纯,哪里像是狐狸精?好吧!这张脸是妖媚了一点,那就换一张好了。可是为毛她换了一张连亲妈都认不出来的脸,却还被这臭男人找到了?神马?丢了东西?我真的没偷啊!偷了你的心?这可真是冤枉!就你那腹黑大尾巴狼的模样,本姑娘真的不稀罕这是关于无良神偷意外偷了某腹黑总裁的心,然后吃干抹净被某人吵着要负责的故事...
想当文抄公?可以!各种精品小说歌曲漫画都有!想要的话拿你的节操值来换吧!...
这是一个发生在深圳,真实而虐心的故事。2008年,我,穷蠢挫有幸遇到了人生里面的王子。可是我们之间永远无法像偶像剧那么唯美与爱恨交织,只有现实的撕扯和内心的血肉模糊。什么我爱他,他爱我,时光会告诉我们,什么都会过去。我也终于明白,这个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其实就是他在我心里,却不再在我身边。...
苏依然的一生都付出在了那个叫林子澈的男人身上,为了他,学了自己最讨厌的工商管理,毕业后为了他的公司奔山走后,当她身怀六甲看着自己的老公跟她的好妹妹滚床单时,当她的孩子被他亲手杀掉时,她发誓,若重生为人,一定要把该死的他们拉进地狱,或许执念太深,让她重生到了年少时期,斗小妹,战继母,虐渣男,拐个校草当老公,这重生的小日子也不错!...
她本是父母家人视如珍宝的掌上明珠,正所谓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却奈何因为一场意外,被黑白无常错勾了魂魄,待醒来时,却发现自己身在一个完全陌生...
他是一手遮天的商业大亨,她是家破人亡的惊弓之鸟,他为接近她不择手段,步步为营将她兜入囊中,禁锢她自由,她和他之间只有冰冷的协议没有爱情。我要的,只是你待在我身边,身和心只能属于我一个。她爱他却被伤得体无完肤,只能仓皇逃窜,多年之后他将她抓回,霸道依旧,女人,哪怕你逃到天涯海角,依旧只能属于我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