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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也知道自己清楚小乞丐的底细,骨子里会对他有一种鄙视。
作为斗皇强者的老主人对细节的把握,不是他能想象的。
他不能冒险。
倒是叶欢看到叶仲一脸恭敬地叫自己少主,愣了一下。
旋即回过神来,心想:“妈的,我是叶家少主叶欢,不再是小乞丐叶欢了!”
“多谢仲大哥了。”
他也不客气,接过早餐猛嚼起来。
“少主,吃过早餐之后,我们一起去万家镇。
先找个地方给您洗漱一下,再换套衣服。
然后咱们到叶家在此地的堂口,召集人马去找乔家二虎的麻烦。
晚饭我们就去凤仪楼吃。
这样后天我们就可以启程回曜火府了,您认为可以吗?”
叶仲继续扮演忠仆的角色,如果不是亲眼看过他杀人,叶欢也会觉得这真是一个好人。
“行,仲大哥怎么安排,就怎么办。”
吃过早餐,叶仲从门外牵了两匹马来。
叶欢没骑过马,因此坐在叶仲前面,另外一匹马则跟在后面。
叶仲这辈子没闻过那么臭的体味,坐在叶欢身后差点没吐出来。
只能尽量催着马儿向前跑,尽快进城,然后把这小子扔进澡堂子里,先搓掉他三层皮再说。
洗净泥污的叶欢,头盘起梳了一个髻,露出清秀的面孔。
再穿上一身新衣服,整个人的气质立刻变了,再不是那个沿街学狗叫的小乞丐,倒像是一个纨绔子弟。
而眉宇间抹不去的一点机灵狡黠,也像一个轻薄少年。
叶仲看着眼前的少年,也不禁感叹人靠衣装。
这哪里还是昨天那个看见一只烧鸡就流口水的小乞丐,现在这么一看,十有**的人都会相信这个孩子就是叶家的嫡孙,那个失踪的少主叶欢。
因为叶欢虽然单薄而且看起来轻浮,却透露着一种独特的气质。
这种气质不是培养出来的,倒像是一种血统。
以前的时候他低声下气,自然表现不出来。
现在意气风,立刻展露遗。
两人从澡堂出来,骑马向万家镇中心奔驰,叶家的堂口便设在那里最繁华的地段,是一座富丽堂皇的大宅。
宅府扁额上写着“叶府万家镇分堂”
几个大字,门前站着四个劲装大汉。
“少主驾到,分堂主叶省恭,还不出来接驾!”
叶仲的马冲到宅前止步,伴随着战马的嘶鸣,高举自己外府副管事令牌,大声喝道。
他的声音以斗气传出,分堂内外没有一个人不听的清清楚楚。
“恭迎少主!”
门口的四名大汉一看令牌,不虞有假,立刻跪下。
叶仲淡淡挥手,颇有副管事的威风。
而马背上的叶欢则一阵肝儿颤,心中暗道:“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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