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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第1页)

第四十一章

刘家村的人最近经常上山采山菇,下了两场春雨,山里的山菇一片片都冒了出来,不少村民赶在农耕前进山,采了山菇进城卖些银钱,一天下来也能挣几十个铜板,野山菇营养高,宽裕些的城里人家都喜欢买一些回去熬汤喝。

今天又有人入山了,然而直到下午人也没回来,那家人怕他出事,急的上山去找,结果只找到了一具完全认不出来,被叮咬的破破烂烂的尸体。

那人浑身上下都是水泡,身上布满了外翻的血窟窿,血窟窿里的肉块全没了,见的人吓得脸色都没了血色儿,浑身起满鸡皮疙瘩,没人敢去碰那具尸体,怕有什么传染病,有人下山找了里正,里正一听这事儿坐不住了,他带着村里唯一的赤脚郎中上了山,那郎刚看到尸体模样就吓白了脸,行医这么多年还没见过这么恐怖的尸体,那尸体被叮咬的破破烂烂的,如同一滩烂泥趴在地上,他忍着胃中翻涌的感觉,仔细的观察着伤口,迟疑的皱眉,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次确认,才颤巍巍的开口:“这是中了蜂毒,被马蜂蜇死的,他身上的肉恐怕也是被马蜂群吃掉的!”

“这是惹上多大的蜂群能变成这般模样!”

郎中脸色发白,马蜂蜇人多半是自卫,驱赶进入领地威胁到它们的大型动物,它们主要吃的还是昆虫,虫子之类为主,何时连人都吃了?这要多大的蜂群,普通的猎物供给不上种群的消耗开始转而袭击大型动物,甚至是袭击人?

郎中擦着吓出的冷汗,又仔细的辨别了尸体上被蛰起的水泡,再次确认是蜂毒没错。

在场的人听后,头皮都发麻了,更有甚者直接吐了出来。

这尸体不能放在山里不管,周围都爬满了蚂蚁,可没有人愿意碰,最后里正让人找来一大块白布,将尸体裹了起来,带人抬下了山,那家人哭的都要晕了,又伤心又惊恐,这事儿瞬间在村子里传遍了,在场的村民惨白着一张脸描述当时的场景,吓得村人再不敢上山。

钟子琦跟着狼妹来到上游靠近北山的那条河岸旁,入眼的是一大片死去的梅花鹿,从数量上看,这群梅花鹿就是前不久迁移过来的那个鹿群,她还逮过好几只,此时那些膘肥体壮,味道棒极了的鹿全都一滩烂泥一样死在河岸两边,明显是被不明原因灭了群。

钟子琦不敢再上前,她想到了上午在河水里看到的那只鹿尸,身上细小的切口,没有大型动物的撕咬伤口,死因不明。

她不确定如果真有如此恐怖的猎食者,这些猎食者是否已经离开群鹿的尸体,她拦住要靠近的狼妹和狗蛋,要求狼妹待她去见黑狼王。

“呜呜~‘我们发现这些尸体,就赶着羊群离开了,这里离我们的聚集地太靠近,这条水源也是我们领地唯一的水源,如今不安全了,哥哥带着我们退到北山更深处,那里有一小滩活水,暂时可以维持生存,不过如果这个事情继续恶化,我们无法确定领地水源的安全,那么我们只能离开这里回到原来的领地!”

狼妹很失落,它喜欢这片领地,这片领地的水草好吃,动物种类多,还可以养羊,它们族群的生活越来越好,最近更是添了十几匹小狼,如果再回到原来的深山里,食物就会减半,新生的幼崽存活率就会降低。

原来领地树木太密太深,没有大型猎物生活在那里,它们过的并不富裕。

往北走了一刻钟的时间,钟子琦就看到了密密麻麻的狼群和被围在狼群中间更加密密麻麻的羊群。

狼群放羊的技术越来越好,这群羊养的相当不错,更是增加了好多小羊羔。

狼妹带着钟子琦和狗蛋进入狼群,狼群骚动起来,好几匹狼烦躁的龇牙,对狗蛋发出呜呜的低吼。

狗蛋心里是发憷的,但是在自己心仪妹子面前绝对不能丢脸,于是它高仰着头,迈着稳健的步伐跟在钟子琦身边进了狼群。

“呜呜~‘被人类养的废物,你身上的人味儿恶心到我了!

’”

“呜呜呜~‘嘿,你的獠牙呢?被人类拔掉了吗?’”

“呜哦呜‘人类的走狗,滚出我们的领地!

’”

狗蛋眼观鼻,鼻观心,任你狂吠,就是不理你!

黑狼王被一群老狼围在中间,低低叫着交流着什么,狼妹走到黑狼王身边,舔了舔它的嘴巴,黑狼王抬头,看到了钟子琦,对老狼们短促的叫了一声,老狼们立刻散去。

“呜~‘老大!

’”

钟子琦卧在黑狼王身边,抬了抬头:“嗷嗷?‘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

黑狼王摇了摇头:“呜呜~‘不太确定,我们刚发现的时候,空气里有股难闻的气味,我确定那是腐肉才有的味道,可河岸边并没有腐烂多时的猎物,这股腐肉气味肯定放了很长时间,非常恶心,让我想到了豺狗那帮肮脏的家伙!

那帮家伙真是太恶心了,呕~’”

黑狼王干呕了几下,显然真的是很恶心这帮爱吃腐肉的近亲。

黑狼王调整了下心态,接着说:“呜呜,嗷嗷嗷,呜嗷,呜呜~‘我怀疑是虫子,不过我不确定是什么虫子,反正肯定不是食肉动物,残留的气味闻起来根本不是食肉动物的味道,那种味道只要虫子身上才会有,可我想不出来,到底是什么虫子,能够一下子灭掉整个鹿群?’”

“嗷嗷?‘没有巡逻的狼看到吗?’”

“呜呜!

‘没有,等我们听到惨叫声赶过去时,已经结束了,猎手已经撤离了狩猎场!

’”

钟子琦一时说不出话来,她唯一知道具有破坏力杀伤力的昆虫群体是栖息在亚马孙河流域的行军蚁,又叫“军团蚁”

,它们属于移动类型蚂蚁,群体基数超过一两百万只,行军蚁一出生就在不断移动,它们寻找猎物,发现猎物,吃掉猎物,巨大而强壮的前鄂能够轻易咬下猎物的皮肉,它们吃掉一头大象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但是这种行军蚁会完整的吃掉猎物血肉,不会留下一点食物,而河岸那边的鹿群却是被吃掉了最嫩的肉组织,留下了不适合消化的皮毛和营养不高的内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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