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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做坏事很有趣”
,而是真的穷极无聊,无聊到只要有一个伙伴想到要这么干,其它人也就会跟着干,偷东西就是这么回事。
无聊到发慌时,大家就会去7-11偷纸牌,去书局干墨水笔,去杂货店摸巧克力棒。
偶而,我们会干大票的,例如去玩具店摸瓦斯枪、模型。
那天中午,我们六个狐群狗党在学校附近的玩具店里,想看看有什么东西好偷的。
但啊,观察个屁,有什么拿什么啊!
我手拿一个袋子,有心要打破所有人偷窃的时间记录,一走进店里看见一个圣斗士模型就放进袋子(我还不知道拿走的是哪个圣斗士!
),快速闪人。
将模型拿回教室后,因为过度炫耀的关系,很快就被打小报告的陷害,一状告进训导处。
事情败露,训导处一通电话打回家里,让我被爸打得奇惨,妈也一直哭,对我很失望。
家里连续好几天的低气压,彷佛这个世界正式宣布我成为误入歧途的黑社会似的。
而妈,虽对我失望,但更不放心,超担忧我会走上歧途的,将来想要见我一面,不是得翻报纸,就是要去监狱挂号。
虽然现在想起来,那些哈棒风格的荒唐,不过是成为一个唬烂派小说家所作的准备。
回到妈。
妈怕我又不好好午休出学校乱搞,于是每天“中午”
不厌其烦地牵脚踏车到校门口,将我拎回家吃午饭。
在那个年纪,每天中午被妈这样一路盯回家,实在蛮丢脸的。
那一群打打杀杀的同侪也就算了,在喜欢的女孩小咪面前,真的大失男子汉风范。
至少有好几个月,我都在妈的“陪伴”
下被押送回家,然后在很静默的气氛下吃掉午餐,别人在午间静息,我在家中忏悔为什么要在烂同学面前炫耀我的神偷学绝技(不是忏悔偷东西),导致我现在被关在家里,而不是在外面跟别人打架。
午休完了,妈便叫更静默的爸骑机车送我回学校。
那段惨淡岁月里,爸常用种种比喻告诉我人类为什么不能误入歧途,例如“小时候偷牵鸡,长大就偷牵牛。”
我当时就在想,如果翻译成“小时候偷圣斗士,长大偷法柜、偷圣杯、偷亚特蓝提斯宝藏”
,也是触类旁通的小故事大道理。
一想到再过十几年,我就会成为比拟印第安纳琼斯的大盗,我就好爽。
又例如亚哥花园看见工人在修剪小树,爸就会说:“你看那棵树,如果小时候不这样修剪,长大后就会乱七八糟。”
那时我脑袋里想的是,老子所说的“有用跟无用论”
,大意是,有用的树下场很惨,就算被砍下来做成最好的神桌,也不再是棵活蹦蹦的树。
也就是说,树还是乱七八糟地长,歪七扭八盘根错节,木匠看不上眼,才有以一棵树的从容姿态继续与天地同寿,比起供奉在庙堂里呆呆的神桌,烂树只会更快乐啊。
所以说人啊,还是破烂一点的好,免得一不小心太过出类拔萃,最后竟然功成名就人人景仰,成为一个有用的人……那岂不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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