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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云恒,你愿意娶方晓为妻吗?不管是生老病死或是天灾疾病,你都愿意一直陪伴着她直到永远吗?”
“我愿意!”
东方云恒几乎没有迟疑,而是毫不犹豫的回答。
“现在,我以圣主之名宣布,东方云恒和方晓结为夫妻,从此以后.。”
。
。
方晓是在听见司仪说交换戒指时才想起她并没有给东方云恒准备戒指的,而东方云恒貌似也没有给她准备戒指。
因为,在等待结婚的这一周里,东方云恒就从来都未曾提起过要去买戒指什么的。
然而,让她意外的是,东方云恒居然拿出了两枚戒指,而这两枚戒指,显然不是刚去买的,而是很多年以前,他们俩在新泽西州买的银戒指。
那时的他们都没有钱,东方云恒在打工,而她除了家里给的生活费也没有多余的钱,为了让东方云恒的日子过得好一点,她那时下课后也还帮着东方云恒去打工。
而这一对银戒指,是当时过情人节时他们俩去买的,那时东方云恒说情人节要有定情物,而定情物一般都是以戒指为主。
金戒指好贵,镶钻石的戒指就更贵了,而他们俩打工的那点钱当然不够,最终就买了对银戒指,到时不贵,不过却是情侣戒指,上面的暗花是三叶草。
他们分开后,方晓走时并没有带走那枚戒指,而这两年来,她也没有问过东方云恒,东方云恒也不曾提起过,她还以为他早就扔掉了呢。
只是没有想到,他一直都保留着,只是没有想到,他居然会放在婚礼的这天拿出来,甚至,拿来做了他们的婚戒。
“哥,你怎么用银戒指做婚戒啊?”
木瑶在一边看见东方云恒从裤袋里掏出来的两枚戒指,眼镜都睁大了,忍不住低声的喊着:“你怎么能这样对待嫂子呢?这是不是太廉价了啊?”
东方云恒就笑,也不回答木瑶的问题,而是直接拉起方晓的手,拿了那枚女士的戒指朝着她的无名指上套。
戒指是几年前买的,那时方晓戴着还有些松,甚至不小心还会掉,可现在戴上去却刚刚好,略微有些紧,不过却是怎么也掉不下来了。
方晓待东方云恒给她戴好,便拿了那枚男士的银戒指给东方云恒的无名指上戴,她并没有觉得这银戒指廉价,甚至觉得无比的珍贵,比世界上任何名贵的戒指都要珍贵很多!
婚礼是隆重的,宾客是热情的,可作为新娘的方晓,也的确是累坏了。
尤其是晚宴,她穿着高跟鞋和东方云恒一起去给宾客们敬酒,四十几桌,别说喝酒,就是到最后站都快来站不起来了。
她的确是没有喝酒,不过却喝了不少的果汁,因为她是孕妇,最终是以葡萄汁冒充的酒,和东方云恒一起混淆过关的。
她是新娘,当然都能混淆过关,可东方云恒是新郎,很多时候还是混不过去,免不了要跟宾客们喝几杯。
新婚夜,方晓是直接累得差点倒下了,所以她被搀扶着走进自己的新房后,连澡都顾不得洗,就身上的礼服也顾不得换,就那样倒在床上就睡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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