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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阑珊的红色宾利在京城的高速路上依旧炫目,唐子易在身旁闭目睡去,脸色极是疲惫。
京城这个时间,已经有些拥堵,车流之中,季阑珊侧头看着唐子易的脸。
十年过去,曾经的男孩子,早就褪去了稚嫩,脸颊瘦削,线条完美,已过而立之年的男人,愈发成熟,而更有深邃魅力。
可就是这么一个,被媒体称为最佳单身男人的人,却在自己身边守了十年,爱了十年,连自己都迷惑。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季阑珊看着前方一动不动的车队,缓缓叹了口气。
“我若知道,便就不会像如此疯魔了。”
男人的嗓音里带着几分沙哑,隐隐透出愉悦的声调,在这个密闭的空间里,显得极是惑人。
季阑珊没想到他竟会被自己吵醒,却也只是淡淡一笑,道:“抱歉,把你吵醒了。”
唐子易唇边勾起一抹疲惫的笑意,将季阑珊的手放在手心,道:“永不必说抱歉。
车子停在他公寓的楼下,他低笑着将她拉出车子。
这处位于三环的公寓,是他和她的住处。
因着她的缘故,他并不住在大宅,就买了这处复式的宅子,虽没有大宅的富丽,却也有家的温馨。
没有聘请阿姨帮工,只有他们两个人在此栖居。
她每年在京城300天,250天都住在这里,这座城池里,此处容身。
她从手包里拿出门卡,刷门进入,房间的一切细节,都有她的影子,她对于美的追求近乎严苛。
他买回来的情侣拖鞋在门口并排放着,为他准备的换洗衣服悬挂在更衣间,他笑着蹲下身子,将她脚上的鞋子脱掉,又将手心里的白皙脚丫放在粉色的拖鞋里,对她又是温柔一笑,进了家门。
他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她依旧穿着那条黑色长裙,蜷缩在沙发上,已经睡去,秀气的眉毛蹙着,花瓣一样的嘴唇微张着,咿咿呀呀地哼着,神情疲惫,精致的妆容也难以遮掩。
他的心又蓦地收紧,坐到她的身边,手指摩挲着她的眉,试图将那褶皱推开,一遍一遍,神色虔诚。
她翻了个身,落在他的怀里,于是将她打横抱起,缓缓地走到二楼的卧室,将她放在床上。
他从衣帽间里取出一套她的家居服,小心翼翼地脱下她的长裙,不带一**念地为她换好睡衣,尽管每个细胞都叫嚣着对她的渴望。
他坐在床头看她,神色宠溺。
半晌在她额头落下一吻,穿过衣帽间,走进隔壁自己的房间。
从自己房里的书房中选了一本菜谱,唐子易一头扎进了厨房。
扎着围裙,耐心地洗菜,切菜,和其他普通的男人,并无区别,刀功却是比一般人强了许多。
他瞥见厨房落地窗上映出的自己,也不由得笑出声来,眼前这个扎着围裙一脸温柔的男人,和那个财经杂志封面一脸严肃的企业家,和那个京城贵族圈子里恣意桀骜的公子,竟是一个人。
但他似乎更喜欢此刻的自己。
她对气味极为敏感,也出于职业需求,和厨房的油烟味一开始就是绝缘,却又不喜欢外面餐厅的食物,更不想家里有阿姨来服侍,他便承担了做饭的责任。
从一开始连切菜都不会,到如今手艺也小有成就。
他此时,忽的想起,初遇她那一年,她眉飞色舞地和他设想未来的丈夫的模样,她说:“我想要个能每天给我做早餐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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