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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等了多久,人群才渐渐疏散开。
我和许静离开恒盛,回到杂志社,已经是下午两点了。
何美玲给我留了午餐,我一回来她就送到我办公桌上,一边趴着桌边看我吃,一边感慨地说:“恒盛的发布会,我全程都看了。
不得不承认,你们家萧景笙,真是这个。”
说着,她朝我比了个大拇指。
嘴里还含着一块牛柳,我含混地说:“今天他这动作,我也没想到。”
“那是!
简直出人意料!”
何美玲感叹说,“你知道么?现在各大论坛,全部都炸了!
都在讨论萧景笙,比一线明星热度都高!”
“哦?讨论他什么?”
我边吃边问。
何美玲敲着桌子,两眼放光,“说他帅呀!
多金呀!
有能力呀!
腹黑城府呀!
而且这么年轻,简直是小说里标准的男主人设!”
我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可就在几个小时之前,大家还都骂他是拆白党、小白脸、男小三呢!”
何美玲咂了咂嘴巴,说:“这可正是你们家萧景笙高明的地方!
他知道人们骂他,一点不解释,就由着人们骂!
骂的越厉害,等他公布自己身份的那一刻,人们心里的震动就越大。
这样一来,大家想不记住他都难!”
这些,我也很清楚。
就像写作学里的“欲扬先抑”
,他由着人们对他的印象跌到最低,然后再来个大逆转,效果比一开始就吹捧夸赞他不知道好多少倍。
而且,这次有杜金翔的幕后支持,他的恶闻炒的这么热,几乎是全国皆知。
而现在,借着恶闻的热度,他一分钱不用花,所有头条都占了。
杜金翔的大笔投资,反而都替他做了嫁衣裳。
同时,他一句恶言不出,还让人们都觉得杜家陆家小人之心,简直一举多得。
这一仗着实赢得漂亮。
也不知道,此时此刻,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杜金翔,该气成什么样。
下午下了班,我一出门,就看到萧景笙黑色宾利等在大楼门口。
向何美玲挥手告别后,我抓紧背包,大步跑向了他的车子。
他开门让我坐进来,随手递给我一张纸巾,“擦擦汗。”
我笑着,接过纸巾擦了擦,他又笑着摇头,“好端端的你跑什么?冒冒失失的。”
“我高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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