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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国栋向法庭申请使用电脑模拟演示:&ldo;我们用摄影师所录下的影像还原了案发现场的装饰,经过弹道测试,发觉持枪人是从y这个位置开的枪。
持枪人原本想要射击的目标并不是死者曹丽美,只不过子弹出膛之后擦过了铜花瓶,导致子弹轨迹改变,命中了死者。
&rdo;
&ldo;如果子弹没有改变轨迹,就绝对不会命中曹丽美小姐。
我这样说,布先生同不同意?&rdo;陈锦蓉发问。
&ldo;我同意你的讲法。
&rdo;布国栋回答的斩钉截铁。
&ldo;法官大人,我没有其他的问题了。
&rdo;
监控官又传召了重案组的警员做证。
之后出场作证的是死者的合法丈夫麦永富先生。
他一出庭就引起了众人的注意:他的左脸包了很大一块纱布,纱布下隐隐透出一丝血色。
旁听席上坐着麦永富的妈妈,她看见儿子的样子就低下头哭了,法庭里突然喧闹起来。
法官很快就开了口:&ldo;肃静。
请问证人的情况还可不可以出庭做供?&rdo;
麦永富眼里闪着凶光:&ldo;可以!&rdo;他的公司目前负债累累;跟伴郎的事上了报纸杂志之后,以前搭上的阔太也不再理会自己;又因为不小心弄伤了脸,医生说一定会毁容,即是说连再钓其他阔太的路也没了;如果不仗着曹丽美丈夫的身份把曹家的公司弄到手,以后就什么前途都没了。
他先避重就轻地把自己跟伴郎的关系解释为好朋友,又指出之前曹景添故意跳楼陷害自己,之后又声称妻子曹丽美注册之后婚礼之前已经签下协议,要将她名下的曹家公司股份全都交给自己打理。
陈锦蓉立刻起身:&ldo;反对。
法官大人,证人所讲的事与本案无关。
&rdo;
监控官也起身反驳:&ldo;证人的供词可以说明凶手作案的动机,与本案绝对有关。
&rdo;
法官表示反对无效。
麦永富继续讲:&ldo;丽美曾经跟我说过,她爹地很不赞成她同我的婚事,因为我的公司小,她爹地看不起我。
丽美说,她希望我的公司办得越来越好,让她爹地知道她没有选错人,所以要将她名下的曹家公司股份交给我打理。
&rdo;他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据说是曹丽美亲自签署的协议。
陈锦蓉提出了疑问:&ldo;辩方事前并未接收到这份协议,完全不清楚这份协议的存在。
考虑到我当事人的利益,我恳请法官大人暂时不可以将这份协议列入证据,请法庭先对这份协议的真实性做出鉴定。
&rdo;
法官点了点头:&ldo;陪审员在做出判断的时候,暂时不需要将这份协议考虑在内。
待本庭检验过这份协议,确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之后,再将协议考虑在内。
&rdo;
麦永富的神色有点不安:&ldo;丽美说,她签协议这件事没有跟她爹地说,因为她爹地一定不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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