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冷静下来。
第一,这只是移情。
第二,人不可能对一个只相处过十几天的异性产生一千天的念念不忘。
第三,他没理由这么喜欢她。
但是。
第一,他有海外求学的孤独感吗?就算是弗洛伊德亲自来给他做梦的解析,答案也只会是没有。
第二,他有对同胞天然的渴求亲近之情吗?很显然也没有。
但是的但是,他还有最后一点——他没理由这么喜欢她,即使她漂亮、可爱、天真、单纯、烂漫、善良、有一点撩人心痒的娇气、一点让人无奈的个性、一点让人不忍揭穿的笨拙、一点天然的娇憨、一点没见过世故的纯然、一点脆弱和完美适配的坚强、一个让人不自觉就想关注她的已经治愈的心脏病,以及一双漂亮的、被痛苦攫取时与他对视、令他忘却周遭所有声音的眼睛。
这样的女生难找吗?不难吧。
向斐然甚至思考过,那天高烧下的吻是不是也助纣为虐了。
他阅览了近十年的高分文献,以确定人在高烧时是否会分泌某种激素让人对吻的成瘾性大幅提升,查阅无果后,向博士难得走进了旁边那栋办公楼,找到了相关生物医学方向的博士,问:发烧时是否会分泌或提高某种信息素从而给大脑伪造成瘾幻觉?
对面博士:“……nope”
做科研,思路的灵活变通很重要。
在所有路都被堵死以后,向斐然意识到了这件事的另一种表述:
“向斐然喜欢商明宝,是一件在科学上无法被证伪的事。”
那天,在午后的昏昏欲睡中,这句话如一行鲜明的代码,钻入他闭目养神的脑海中。
他睁开清明冷然的双眼,薄唇紧抿的脸上,是某种难以言喻的、不敢置信的自嘲。
为什么要千方百计为自己喜欢商明宝一事找到正当理由?
难道,喜欢她一事有害?
向斐然,你真他妈发文章发到脑沟回堵塞。
后来,唯一的事情便只剩下了他是不是要这两
()分的喜欢。
他给了自己时间,沉默地观察、不断地内省,宛如一场苦修,只为了将她从他的意识领地清除出去。
如果他有耐力的话,这场实验会持续更长,也更意味着他确实可以放下。
但,到此为止了。
他要这两分。
·
向斐然深深地看了她一阵。
她几乎快哭了,虽然没真的哭,但下睫毛已经被沾湿,那是被他吻出的、不由自主的生理反应。
他鼻息里哼出一声轻笑,手掌在她腰后带起一阵酥麻:“都亲成这样了,也只是date?”
商明宝涨红了脸,抬起手来,似乎想扇他一巴掌,被他不由分说地按住了:“干什么?亲完了就不认账了?”
商明宝轻轻踢了他一脚,反被他按到怀里,下巴抵着他俯身的肩膀。
她不动了,耳边听到心跳声,分不清是他的,还是自己的。
·
这间公寓一看平时就没有人来住过,向斐然看穿却没戳穿,只是将阳台门揿开了一道风,让空气流通。
客厅角落里,那株60美刀的圣诞树已经积了一层薄薄的灰。
向斐然摸出烟盒,坐在第一次吻商明宝的窗台边,翻过手腕比了比:“可以吗?”
他刚刚要吻她之前也是这么问的,商明宝身上热潮未退,潦草地点点头,甚至都不敢看他:“下次别问了……”
向斐然将烟抿进唇角,垂着脸闷声笑了一下:“你是指哪个?”
商明宝恨不能把手里的衣架扔他身上。
神剑大陆,大陆为剑。四柄绝世神剑立于大陆四方,里面,握有绝世神通。少年韩枫,丹田闭塞,却意外获得魔剑入体,掌控神秘系统。从此,各项属性全面提升,践踏至尊,诛武皇,掌大道,拔神剑,问鼎巅峰!...
九年谋划,十八载苦守,只为见他君临天下,成为人上之人。然甜言终被虚假揭穿,真相往往令人鲜血淋漓。前世的冯慕凝一生只为一人而活,为他不惜让自己沦为毒人,只为能与他白头到老,对恶毒家人,她事事温顺,只为能换取一世安好。然事与愿违,嫡姐杀她的孩子,丈夫助纣为虐,最后自己还被活活打死。重生一世,定要你们血债血偿!嫡母奸诈,她诛其独子,再送你一条不归之路。姐妹恶毒,她戳其谎言,毁其贞洁,再令其后悔为人。旧情人残忍,他毁他前程,令他身败名裂,死无全尸。功成本想身退,不料却被那个俊俏男子看上,此生再无逃脱可能,也罢,说不定真是前世欠他良多,今生必要以身相许了。...
他们本是现代社会的顶级杀手,金牌搭档,却因缘际会错杀了对方。什么?就算死了也还能穿越到古代去?居然还能做皇帝?那好吧,这样子的选择我喜欢。可是为毛醒来之后,他竟然变成了一个又胖又傻的傀儡皇帝?你这样还算好了行不行?总比人家一醒来就变成了傻皇帝的保镖要好吧?当帅哥变成胖大叔,当美女变成小萝莉,今生今世他们可否还能联手缔造新的传奇?当他终于狠下心来,将她强行扑倒之际,却发现腰间正抵着一把匕首。这个,是你欠我的!他气极败坏地说。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我所欠你的,不过一条性命而已。从此以后,你的安全保障就全权交给本姑娘就是了。不过,请不要挑衅我的爱情,我怕你会承受不起!他面色僵硬,却不无讨好,前世的恩怨是可以放下的,今生的感情是可以培养的,还有你手上的这把刀,我看也是可以扔掉的。真的要扔掉?她笑的十分得意,那剌...
做我的情人,到我玩腻为止。第一次见面,他强占她,逼她做情人。33日地狱般的索爱,沦为恶魔的禁脔。钱赚够那我滚了,再见。她包袱款款走得潇洒。恶魔总裁...
小爷方便的时候居然遭雷劈了,我的个吗啊,太可怕了。罗风一边提着裤子一边朝丁古城的大广场跑去。想到刚刚发生的事情罗风就一阵毛骨悚然。那天罗风参加丁古武学院举行的新生入学选拔赛,开赛之前忽然感到一阵尿急,便偷偷摸摸的闪到一个街角方便。不想刚解开裤子就看到一束红色光芒自天而降,把罗风劈倒在地,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不是说只有混世魔王这种人神共愤的人物才会遭雷劈么?如今小爷才十四岁,不至于就引起人神共愤吧?麻痹的,要是因为这个错过了比赛,裁判肯定会当众说我胆小如鼠不守信用品德败坏临阵退缩,并且剥夺我进入丁古武学院的资格。以后还叫小爷怎么在丁古城混啊。罗风边跑边骂。...
也许世上本无神,本无仙,就算有当他们洗净浮华时也是活生生的人。也许所谓神其实并不存在。当人们习惯高高在上或受够尔虞我诈时,人的生活才是他们想要的。情与爱就是人们所追求的真正幸福,而并不是高高在上的那份高处不甚寒。但是弱小的人们并不能保护这份美好。既然世间皆是不公与不平,那就让我三尺枪芒,一缕箭光,千里直驱般荡清这世间的种种不公。守护你我心中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