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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瀛把那两本杂志顺着翻了一遍,又倒着翻了第二遍,总算等到了丁厌从房间里走出来。
纵然他见过的美女一点也不比手里那两册时尚杂志上的少,可丁厌的新扮相还是令他眼前一亮。
lily的体态轻盈,裙摆在她足尖涟涟而动,仿佛一泓云雾;她的眉枝精心修饰过,秀美的双目亮如清泉。
黑发秀丽,唇瓣艳如鲜花,嘴角点着一粒红色小痣,脸侧的光晕来自系在细白耳垂上的银色耳坠。
他一眨眼,她已翩然地来到他近前,芬芳扑鼻。
丁厌没有刻意变换女声,只声调柔柔的问:“好看吗?”
楚瀛没说话,把他拉到了怀里,按在膝上,亲吻他嘴角那粒朱砂红的小痣——
“不行!”
丁厌抗拒道,“这是我用眼线笔画的,不能舔。”
他捂着楚瀛不听话的嘴,彼此的呼吸交错,紊乱的心跳声近在咫尺。
丁厌生怕惊扰了空气里的微尘和光粒,微声道:“一个小秘密,我小时候这里的确长了一枚小痣,红的;但我怕换装后被人认出来,所以十七岁那年去把它点掉了。”
楚瀛攥住他的手腕,将他整个人压到沙发里,吻他好像不需要理由,只是进食的一环。
丁厌深知发情的男人是禽兽化的,所以事态在尚有挽救余地时,他摁紧那只撩起他裙子的手,发出不情愿的低弱气音。
“让你评价衣服好不好看,衬不衬人,没让你动手……”
他挪动身体,把自己移出那具身躯与沙发垫之间的空隙。
丁厌重新站好,理着长发,不敢看人,说:“我去换下一套。”
他提着裙摆躲回衣帽间,再看那一排昂贵崭新的美丽衣裙,心境骤然变得郁郁寡欢;他也不是故意想钓着楚瀛或怎么样,而是……做不到啊!
他没有办法把身体交给另一个人摆布,无关男女;只有他主动,他才能感受到欢愉,然而他目前对男人主动的最大限度就是亲一亲、抱一抱,再进一步,那实在是……
丁厌脱下裙子,换好下一身,站在穿衣镜前做心理建设——
没事,你是见多识广的。
说不定就像论坛里那些人说的,试过之后就会对男人产生改观,乃至于很喜欢呢?
呼……如果过程很痛苦或无趣,那就当作卖身吧!
就这么反复地自我洗脑着,他再次推开房门走了出去。
丁厌故意穿上了衣柜中颜色最鲜亮的裙子,他偏爱绿色,这件有些小心机,背后露了一大片,蝴蝶骨和脊柱的凹陷埋在雪白皮肤的下,随肢体起伏,如律动的秀丽山川,却又能仅用一只手掌拢住。
他出门后没有看楚瀛,而是去厨房拿了一瓶洋酒、两只杯子,然后回到客厅,赤[]裸的足尖踏上地毯,膝盖跪进绵软的抱枕。
先倒酒,你一杯,我一杯。
为表决心,他先举杯一饮而尽,再接着倒了第二杯,杯口刚碰到嘴唇,与不为所动的楚瀛目光相碰,他说:“有酒精加持,会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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