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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送任总的话也许菊花更合适(第1页)

听到“沈誉骁”

三个字的时候,许窈的耳朵嗡了一下。

她很早以前就听安若影和温辞镜说过这个名字。

印象中他是若若在校外的一个好朋友,职业是黑社会的小混混。

再后来听到的时候,就是从她的父亲许彭泽口中提起过,当初的混混已经成为了如今兰城地下的王。

她本来以为混黑社会的,应该会是个五大三粗的人,没想到竟然是长得这样好看。

就连眉骨上的疤痕,在许窈的眼里都成了男子汉气概的勋章。

沈誉骁把纸袋放在了沙发前的茶几上,伸手和安慕丞握了握。

在场除了任墨,没人看出来一个简单的握手,两个人却在不显山露水地较着劲。

“怎么,现在探病是流行送玫瑰了?”

任墨看到安若影抱着那束红玫瑰的时候,心情就是说不出的烦闷,非要像这样讥讽出口才能稍微纾解些许。

沈誉骁收回手,居高临下地站着看向轮椅上的男人,似笑非笑,“送任总的话也许菊花更合适。”

“噗——!”

在喝水的许窈一口水差点喷了出来。

温辞镜也是眼带笑意地看着任墨被怼,不管怎么说,她对这个男人就是喜欢不起来。

就连最简单的爱屋及乌都做不到。

沈誉骁朝笑出声的许窈眨了下左边的眼睛,一睁一闭的表情,魅力值又上升了一个台阶。

安若影当然是见不得自己男人被欺负的,连忙转开话题让沈誉骁坐下来,不过蛋糕是许窈自告奋勇帮他切的。

美味颜值又高的红丝绒蛋糕这么多人一分,也是瞬间见底。

雌雄莫辩的男人突然开口,声音也都是邪气里透着魅惑:“想吃我这儿还有。”

他这句话是对着安若影说的。

和任墨的干净而磁性大不相同,简简单单的话,由沈誉骁说出来很容易就有把女孩灌醉的效果。

他知道安若影是真的很喜欢吃这款蛋糕,喜欢到能够一个人一口气把它吃光。

以前沈誉骁还是做别人小弟没什么钱的时候,也会想办法凑钱给安若影买一个。

LASTQUEEN的这款蛋糕又很贵,有时候他要吃上好久的素才能凑足钱。

现在想起过去的那些事,总觉得像是过往云烟。

许窈盯着沈誉骁带过来的袋子已是许久,如今看他要打开又是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

袋子里放着个和桌上一模一样包装的蛋糕,还有一个浅祖母绿的方形首饰盒。

任墨的脸色是越来越差,从玫瑰花到蛋糕,再到和他买的项链如出一辙的包装盒。

这个男人的目的太过明显,也根本就没有丝毫想要在他面前掩藏的意思。

【任墨,你要是对她不好,多的是人想对她好。

想起沈誉骁那天在星港走廊上说的话。

如果不是现在身体条件不允许,他还真有撕了这个男人的冲动,或者说这个时候他早就站起来把人给丢出去了。

“安公主,这个送给你。”

沈誉骁把浅祖母绿的首饰盒递给安若影。

曾经买个蛋糕都要勒紧裤腰带的小混混,如今也买得起她最喜爱的珠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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