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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甘之感动之余,凑到了晏升平耳边,软糯乖巧的声音在耳边环绕:“那这就话也送给你,我觉得你也挺好的,跟我喜欢的样子一模一样!”
晏升平握筷子的手一颤,然后刚夹起的排骨掉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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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别叫我老公
彩虹屁吹过头的结果就是还没看晏升平吃饭就被其恼羞成怒的赶出来了,林甘之这次出来也不恼,起码这一遭他发现他的老板,啊不是,对象,好像没有书里说得这么难相处。
比如说他就算再不喜欢,也不会对你动手,顶了天拿着毛衣甩到沙发上,还有人针对自己的时候,他也会站出来护着,关键是人长得真的带劲,如果他不是剧情人物,林甘之没准真的想试着去追一追。
当然,林甘之本人非常抵触办公室恋情,最后一点仅限于想想。
吃完晚饭,林甘之美美的回自己的房间泡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
状况不断的一天结束后,林甘之才有时间正视现在的自己。
原身这张脸跟过去的自己相差无二,只是头发被染成了粉色,还带点微卷,如果不是看到这张脸,他都快记不起自己脸上原来还有这么多肉,很早以前,好像还有很多人夸过他的脸上的婴儿肥看起来特别好rua。
他是个,从小的志向就很简单,好好上学,好好打工,然后能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让自己能有一个避风的港湾,已经弯成蚊香的他也不指望有个家庭,对象也是看缘分,
就算上的是艺术院校,也从来不乱搞男男关系,挺多人都想追他的,但是林甘之太清楚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了,
所以他自认为自己是一个识时务的人,
在学校期间接戏,不管大小角色都统统接了,有一次面试上一个不错的男三被资方突然安排过来人挤下去,他也不会生气,毕竟他从小看惯了阶层的差距,高高兴兴的就接了戏里的男四。
哪怕男四不讨喜,戏播出来自己直接被骂上了热搜,但是有点名气了啊,他能接到的工作就更多了,
大四毕业一年后,他在这个寸金寸土的城市的,郊区付下了房子的首付,
可就在他觉得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时,他签的经纪公司居然给他拉皮条,因为有个老板看上他了,林甘之深知娱乐圈的套路,拒绝就是雪藏,可是他真没有想到那个老板是个变态,一晚上可以去半条命的那种。
林甘之把自己买的房子低价卖了还欠了几万才跟经济公司解约,本来想当不上正经演员,群演他这个条件也能攒到点钱还债,结果那个老板没想过放过自己,随便造谣点事端让他无辜遭受了长达半年的网暴,当时别说是群演,普通办公室他都应聘不上,
几番痛苦挣扎后,他去做苦力活,白天搬砖,晚上送外卖,干了一年才还完债务,结果这时候,他胃疼到晕过去,好心人送他去医院查处了胃癌晚期,直到最后的死亡,林甘之都不明白,为什么他这样的人会诞生在这个世界上,给世界上的苦找参考教材的吗?
不过现在林甘之明白了,什么叫做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一个月一百万的工资,哪怕老板只收留他一年,他都能攒足够的钱去全世界撒欢,然后找一个风景怡人的小城市买套房子,白天找个小工作充盈生活,
别人对他的评价永远都是:小林啊,挺聪明的小伙子,人也好看,就是没有对象,下次给他介绍介绍。
然后晚上就当夜场小王子,找找真爱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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