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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什么以貌取人,所谓内秀,自然不是一眼看得出来的。
不知内里是个什么货色,做什么往丑人身边凑,虐待自己的眼睛么?
当然,觉得常仪美的,都是长得像人的。
物种不同,审美不同嘛。
此时民风淳朴,没有那许多无聊的讲究。
谁若想与那个结交,直接凑上去便是。
另一边呢,也不用客气,看着顺眼就搭理,不顺眼,直接撵走。
一心一意看风景的常仪没想到会有人与自己搭话,着实愣了一下。
眼前的男人,高高壮壮,一身邋遢。
他的头发纠结在一起,脸上染着好几处污迹,身上裹一块兽皮,露出大半胸膛。
鞋子自然是没有的,只有一脚的泥巴。
汗味、腥味、臭味纠缠在一起,真真是比叫花子还不如。
然,此时是没有叫花子的。
此时的人类,就是这般模样。
女孩儿爱洁。
这等脏臭到堪称生化武器的人物,常仪自然是不愿搭理的。
若是在别处,遇上这样的人,她必定转身就走。
然而,此处是昆仑山,能走到此处的人族,哪个是易于之辈?不说别的,就是常仪自己,若是没有依仗,只凭听了几日广播,怕是不敢离开赖以生存的部落,跋山涉水,来昆仑山堵上这一回。
旁人能做到自己做不到的,自然要存着敬意。
是以常仪十分客气,道:“这位道友如何称呼?有何指教?”
听了常仪的话,那男人也愣了。
此时人族还没有这么文绉绉的说话方式。
此处的人族会说话,大多还是托了圣人广播的福。
头一次听到这种说话方式的男人愣住了,也只是愣住了。
此时没有所谓的门户之见,高低之别——在人族中是没有的。
说话嘛,能听懂就行。
“我叫石头。
你长得漂亮,我想认识你。”
男人,不,应该说,石头,说。
难得他将这近似调戏的话,说得这般光风霁月,一本正经。
常仪还是头一次遇见这么……纯真不做作的人。
此时的人类,大约真的不觉得这话有问题吧。
她恰到好处的微笑,道:“常仪,见过石头道友。”
然后,两人没什么好说的了。
刚刚学会说话的人类,怎懂得聊天的艺术?就是懂,这两个,一个还在温饱线上挣扎,一个已过上了公主般奢侈的日子,有什么好谈的?石头的“认识”
,真的只是认识。
“石头道友可还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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