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斯图卡和中也正式在这个小镇上开始他们的新生活,不管对谁来说,过去几天过的日子都十足混乱。
斯图卡高烧刚痊愈就带着中也落居在这里,而中也更不用说,奔波找到亲人(?)后,也没有什么好好休息的机会。
他在横滨待了一晚上,全都耗费在照顾斯图卡身上,当天晚上吃过简单的饭菜,二人就抱着新被褥呼呼大睡。
尽管被褥还没清洗过,中也却睡得很舒坦。
他不是那种多愁善感的性子,只觉得什么都是新鲜的,就连屋外的惨叫都是新鲜……惨叫?
中也猛地坐起身,才发现天已经亮了。
昨天买的小闹钟显示现在才早上七点,时间很早,旁边的斯图卡迷迷糊糊的说着:“别管。”
就又呼呼大睡起来。
斯图卡的生物钟本来就比较晚,向来是晚睡晚起,早上七点钟对他来说可不是恰当的起床时间,一般是直接睡到中午的。
但中也睡不着,他给斯图卡掖了下凌乱的被角,将对方露在外面的双脚都盖好,才起身去了院子。
打开大门,一个身影咕噜噜的滚了进来,而门口还有一头大黄狗。
很显然,门口这个人应该是被大黄狗追到这里。
大黄狗见到中也后,可能是觉得人类变多了,不满的汪声叫了两下跑开了。
地上的人还在啊哟哟的叫着,抱着脑袋双目紧闭的颤抖,中也蹲下身,用手推了推他的肩膀:“乱步,狗已经跑掉了,你可以起来了。”
乱步微微睁开眼,确定门外确实没有那条大黄狗的身影后,连忙起身推着中也进去,又谨慎的关上门,拍着胸口说:“吓死我了,突然就追我,要不是我跑得快就要被咬到,打狂犬疫苗可是很痛的,我一定要告诉爸爸,怎么能让这么可怕的疯狗在外面乱窜呢。”
中也脖子动了动,说:“我觉得它应该是饿了,闻到你身上的气味。”
乱步恍然:“也对哦,我以前经常走这条路,见过几次,它也不咬人啊。”
只要不是疯犬,乱步就安心许多。
中也以为他只是路过,想着对方冷静下来后应该就会离开,却不想乱步拉开外套的拉链,从里面掏出一个便当盒,塞进中也怀里。
“是我妈妈亲手做的玉子烧哦,加了很贵的芝士,给你们吃。”
乱步是离开了没错,在他送出便当盒,没等中也回应就打开门,飞一般的往外跑,一眨眼就没了踪影,中也想喊他都来不及。
正当中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时,身后传来斯图卡的声音:“收下吧,这应该是赔礼。”
那么大的动静让斯图卡想忽略都难,他本来就是个浅眠的,打着哈欠倚着门框,睡眼惺忪的说:“那小子黑眼圈那么重,估计一晚上没睡,你要是追上还给他,那他今晚也不用睡觉了。”
中也疑惑:“送便当跟睡觉有什么关系?赔礼?是道歉的意思吗?可是他没有做对不起我们的事情吧。”
就连骂他们是笨蛋的仇也当场报了,中也实在想不出乱步做这一出的原因。
斯图卡:“……”
他抓了抓头发,说道,“对你来说是这样没错。”
看着精神奕奕明显睡饱了中也,斯图卡试探的问:“你饿了么?”
回答他的是中也咕噜噜叫的肚子。
斯图卡叹了口气,认命的往厨房走去:“差点忘记了,正常来说是要吃早餐的。”
黑与白,罪与恶,在这个世界上紧紧环绕。只要你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就无法摆脱。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没有绝对的好与坏只要你看的剑的地方便会有生死。如今所有的罪恶都源于那消失的一百年中,那没有记载的历史中。...
这是一段闻名大陆的传奇。这是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这是一部鲜血与烈火的故事。这是一些爱恨交织的人们。这,是北王。。。。。。。。...
文风清奇一枝花,反派萌萌哒!世间总有真情在,穿越变妹真可爱!(ps如果本书均订破百,帅比作者就直播女装,节操神马的都不要了,读者老爷们求助攻!)...
远古饱经杀戮的魔刀,身体孱弱的少年,不断地杀戮,不断地吞噬,最终会走向哪里孤独的旅程,尝遍世间百态的心得,灵魂的提升。跨越空间层面的战斗,站在诸神的巅峰!...
回到北宋,他本只想翻身奴仆做主人,在江宁城里做个富家子弟紫金山上看看风景,玄武湖畔吟诗作赋,秦淮河边寻花问柳奈何避无可避,此生注定身居庙堂!使辽国,战西夏,固社稷,安天下,万里江山为我骄!看我北宋为王,美人入怀,权倾天下!—已有二百万字完本作品逐鹿,请放心阅读!...
今生重来,我打算做一个低调赚钱的小能手 当个可爱村姑,听爸话,娶一个男人当上门女婿 让姐姐妹妹全都站起来,走在幸福的小康大道上 干亲哥哥,青梅竹马,前世前夫,还有这位前世没见过的小哥 喂喂,你们别捣乱我的姻缘,先去前面领号,再到后面排队去 --又名重生1988又名重生村姑又名我爱我家 这是一个从小被人骂白痴笨蛋的女孩,带着全家全村致富发家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