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拨开一人多高的灌木丛,林志杰擦擦额头上的汗水,快步走了过去。
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左右,林志杰仍然没有走出这片森林。
开始的时候,林志杰还能优哉游哉欣赏森林里的景色,偶尔拿出手机给自己来张自拍,可是越往前走,脚下的道路越来越难走,不小心还会被藏在枯枝烂叶下面的藤条给绊倒,一路走来可谓吃尽苦头。
“呼,累死了。”
林志杰一屁股坐在一根干枯的树干上,随手在旁边的一根藤蔓上摘下一个青色的果子就咬了一口,果子很甜。
青色果子有成人拳头般大小,通体都是青绿色,但是味道却很甘甜,吃起来清脆可口。
林志杰一路走到这里遇到不少这种果子,其中有不少果子上都有被动物啄食的痕迹,因此,林志杰确定这些果子都是可以食用的。
吃了两个果子,林志杰拉着一根从树上垂下来的藤条,手脚并用爬上一棵大树。
林志杰可是爬树高手,对于爬树是小菜一叠,很快就爬到了树的顶端,站在上面举目远望。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几座巍峨高大的山峰,坐落在绵延不绝的森林里。
最让林志杰惊讶的是,离他自己所在位置的不远处,有一棵巨大的树木,比周围的树木要高出许多,巨大的树冠绵延方圆数十米,而且在那棵树的周围有空出一大片空隙,没有其它树木生长。
在林子里走了这么久,终于有一片空地了,林志杰赶忙从树上滑下来,拍掉身上沾着的树叶,朝着刚才在上面看到的那颗巨树的方向走去。
距离不是很远,这段路也变得好走了一些,林志杰大概用了十多分钟就到了那颗巨树所在的地方。
林志杰扒开面前的灌木丛,就看到一大片空地出现在眼前,上面长满了杂草,零星长着一些灌木,草不算太高仅到脚脖处。
林志杰走出灌木丛,好奇的打量着这片天地,方圆大概有数百米的距离,之前看到过的那个巨树就在这片空地的中央,巨树的树干特别粗壮,差不要十来个人手拉手才勉强能够环绕过来。
巨树的周围生长着许多,低矮的树木、藤蔓以及灌木,当然这些都是相对森林里的树木来说的,要是在外面这些树木可是一点都不矮,就是连灌木都有两三米高呢。
而且这些树木、藤蔓以及灌木上都挂满了果实,白色、紫黑色、黄色、青色等。
林志杰在森林里遇到过的几种果子,在这里面都能够找到。
不过,许多种果实见都没见过,形状也是千奇百怪,让林志杰不由大开眼界。
比如,其中一种浆果,个头大概有葡萄那么大。
这种浆果呈圆柱状,而且颜色特别有意思,一部分是黄色,另一部分则是绿色的,界限分明,整个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放大版的感冒胶囊。
在浆果的旁边还有一种果树,上面的果实也听奇特,果子通体雪白,形状看起来就是一只小白鼠,细长的果蒂就像是尾巴一样,前后各一对凸起像四肢,最前端则是一个脑袋的形状,渐渐的鼻子,加上两个黑斑点形成的眼睛,特别的形象。
除了这些,还有许多有意思的果子,有的像一枚棋子、铜钱或是炸弹。
林志杰数了数果子的种类,但是因为分布的比较杂乱,数了一会儿就数不下去了。
但是,林志杰估计这里面果子的种类指定少不了。
因此,林志杰给这片果林起了一个比较贴切的名字“百果园”
。
林志杰站在远处打量了一会儿,只能看到那边的大体情况,林志杰想要靠近仔细观看一下。
虽然一路上都是草地,但是由于距离差不多有好几百米,林志杰还是走了好大一会儿才到了大树的下面。
近距离观察巨树,给了林志杰带来更大的震撼,发觉自己站在底下是如此的渺。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