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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第1页)

与晟分开后已经有大半个月了,季烙出去打探凌府的消息了,我呆在客栈里发发呆、练练内功。

我有时会想,其实这样的生活状态我已经不是那么排斥了,而我的杀手生活才不过刚刚开始。

曾经的苦与恨与时间一起发酵成了另一股味道。

只是这股味道依旧让人厌恶,而我心中的恨始终是存在的,只是自从拿到了锦袋开始,我的生活开始有了第三类物种—妖的存在。

存在即是合理。

接受是现实预定的学习模式,而变强是梨村的生存之道。

百里的出现让我再一次警醒自己的无能为力。

晟说的没错我们还不够强,只是世人以讹传讹罢了。

江湖传闻杀手之中要属近几年来新锐魅最贪财,魑爱貌,凡是任何有点光亮的镜子,他总能照个个把时间,整整衣裳,理理毛发。

虽说,这其中不免参插着江湖人赋予传奇人物的怪癖以升华其能够出彩的传奇,强化人物的个性特征,但空穴不来风,晟那样子,确实每每爱装出翩翩才子的模样,本身是个人面兽心依旧想装出个衣冠禽兽的样子来,不过他也成功演绎了这一角色。

而我本身生活也就没个什么地乐趣,一日竟让我领悟了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这一特效功能,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尤其是在使唤季烙的身上,钱的功能更是突显的淋漓尽致,可是我虽爱财,更惜命。

果然是皇城脚下,很闹心。

叫卖声、马车声,声声入耳。

果然是梨村这样的乡下地方呆久了。

我练了一个时辰的内功后,叫小二打个水准备洗个热水澡。

习惯性的再次检查一下门窗,省得季烙又从哪个洞里钻进来,现在又多了一只会钻洞的死狐狸。

再往浴盆里扔了大把药材,做完这些我才安心的开始洗澡。

雾气迷离,我看着锦袋,也许是水雾的关系,我特别喜欢在浴池里端详着这个锦袋,因为每当这个时候,我似乎能看见锦袋里散发出来的微暗、淡绿色的光,那是一种让人觉得祥和、舒适的感觉,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或许是因为我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这令我感到新奇,更多的是欢喜。

一种莫名的依赖。

隐隐的我能看到锦袋里的水灵珠,我喜欢把它放在我的心口,这样会让我感到无比的充沛,也许是水灵珠灵力的作用吧。

我明显的感觉到了心脏有力的跳动,一次比一次更加有力,甚至是我身上的力量也在加强。

这与当年喝了季烙的灵水的感觉是不同的,可我又说不清哪里不同。

突然,我感觉到锦袋动了一下,我心头猛然一跳,惊了一下。

我用掌风熄了屋里的烛光,绿光更加清晰,隐约能看见那个气囊中躺着的小不点,那是脚吗?咦,鲛人有脚吗?应该是尾巴吧!

尾巴不停的在拍打着气囊,它是要干嘛,急着出来吗,不是离开气囊会死掉吗?难道是在伸懒腰。

我被自己的这个想法给逗笑了,一只破鱼而已,还真当它是人了。

它拍打的更加激烈了,一时没拿稳,锦袋掉进了水里。

锦袋竟然就这样动了起来,想活了一样的在水里游动,就看见绿光绕着浴盆一圈一圈的绕,绕了一会后,又绕回来了,我伸出手,就这样稳稳的落在我的手心。

挺好玩的。

我想。

我拿起来细细一看,那小不点现在纹丝不动了,莫非是需要水了。

怎么说也是只鱼嘛。

还是一只可爱的鱼,既然这样,我便好好护你一程,现在还真想看看你到底长什么样子,像蔚蓝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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