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首叫做《同桌的你》。
一首叫做《睡在上铺的兄弟》。
这两首歌曲都属于校园民谣,不过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什么校园民谣出现,所以,拿出来必定也创造新的风格,引起风潮。
这就是林笑现在不想做的了。
刚弄起来华夏风,他可不想在弄个校园民谣风,这样不但会让自己的两个风格起冲突,还会显得着急了,欲速则不达,对自己以后发展不利。
如果以后有机会,推出一张EP。
专门推校园民谣好了。
现在,还不如把之前保存的那首歌拿出来就好了。
之前那首歌,和《父亲》的演唱者都是同样的人,叫做《老男孩》。
事实上,这首歌拿出来作为毕业季的歌曲也并不是太恰当,因为这是一首感怀流年的歌曲,这首歌能够引起很多人的共鸣,可是就怕学生们对于这首歌的感悟不够深,体会不到其中的深意和珍贵。
但是眼下,也没有别的更适合的,林笑从来都市有一个毛病,就是追求完美,他不喜欢凑合,这首歌的质量,完全符合他的要求。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老男孩》这首歌,是每个从那段岁月走过来的人都能够大有感触的一首歌,这首歌可以说是,写的深入人心,把那段所有人都忘不掉的回忆描写的太到位,太生动了。
就算已经淡忘了的人,听到这首歌之后,会立刻就想起来那些往昔时光。
这样的歌,可以被称为灵魂之歌。
曲子编排工作不是很难,这首歌注重的不是绚丽的编曲,而是歌词。
一首歌的好坏,歌词才是最重要的。
好的歌词,能够打动人心,再配以适当的曲子,就是完美。
《老男孩》这首歌,就是这样,它的编曲实际上并不是太优秀,只能说是一流吧,但是歌词,却是超级优秀的,这首歌的歌词,能够直入人的心灵。
“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爱着的人呐,到底我改如何表达,她会接受我吗;也许永远都不会跟她说出那句话,注定我要浪迹天涯,怎么能有牵挂。”
开篇就是在回忆,回忆那个曾经深爱的女孩儿,那个喜欢,却不敢开口表白的女孩。
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历,暗恋,单恋着自己心仪的女孩,却没有勇气去表白,最终擦肩而过。
“梦想总是遥不可及,是不是应该放弃,花开花落又是一季,春天啊你在哪里?”
每个人都有梦想,尤其是年轻人,刚刚准备踏出校门,步入社会的年轻人,他们的梦想是炙热的,是澎湃的,可是过来人会告诉他们,梦想,真的不是触手可及的。
这段是用过来人的眼光在讲述梦想,努力之后,仍没有达到,是不是要换个目标,是不是要放弃原有的梦想?
梦想,有的时候不切实际。
但,它终究是梦想。
这首歌的开篇,或许能够勾起大家的会议,但是似乎却没有感觉到毕业季的意思,但是仔细思量,其中的故事,却是发生在大学校园中的。
尤其是后面,越到后面越明显。
“转眼过去多年时间,多少离合悲欢,曾经志在四方少年,羡慕南飞的雁……各自奔前程的身影匆匆渐行渐远,未来在哪里平凡啊,谁给我答案……”
离别季,毕业季,来了。
(未完待续。
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p
神剑大陆,大陆为剑。四柄绝世神剑立于大陆四方,里面,握有绝世神通。少年韩枫,丹田闭塞,却意外获得魔剑入体,掌控神秘系统。从此,各项属性全面提升,践踏至尊,诛武皇,掌大道,拔神剑,问鼎巅峰!...
九年谋划,十八载苦守,只为见他君临天下,成为人上之人。然甜言终被虚假揭穿,真相往往令人鲜血淋漓。前世的冯慕凝一生只为一人而活,为他不惜让自己沦为毒人,只为能与他白头到老,对恶毒家人,她事事温顺,只为能换取一世安好。然事与愿违,嫡姐杀她的孩子,丈夫助纣为虐,最后自己还被活活打死。重生一世,定要你们血债血偿!嫡母奸诈,她诛其独子,再送你一条不归之路。姐妹恶毒,她戳其谎言,毁其贞洁,再令其后悔为人。旧情人残忍,他毁他前程,令他身败名裂,死无全尸。功成本想身退,不料却被那个俊俏男子看上,此生再无逃脱可能,也罢,说不定真是前世欠他良多,今生必要以身相许了。...
他们本是现代社会的顶级杀手,金牌搭档,却因缘际会错杀了对方。什么?就算死了也还能穿越到古代去?居然还能做皇帝?那好吧,这样子的选择我喜欢。可是为毛醒来之后,他竟然变成了一个又胖又傻的傀儡皇帝?你这样还算好了行不行?总比人家一醒来就变成了傻皇帝的保镖要好吧?当帅哥变成胖大叔,当美女变成小萝莉,今生今世他们可否还能联手缔造新的传奇?当他终于狠下心来,将她强行扑倒之际,却发现腰间正抵着一把匕首。这个,是你欠我的!他气极败坏地说。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我所欠你的,不过一条性命而已。从此以后,你的安全保障就全权交给本姑娘就是了。不过,请不要挑衅我的爱情,我怕你会承受不起!他面色僵硬,却不无讨好,前世的恩怨是可以放下的,今生的感情是可以培养的,还有你手上的这把刀,我看也是可以扔掉的。真的要扔掉?她笑的十分得意,那剌...
做我的情人,到我玩腻为止。第一次见面,他强占她,逼她做情人。33日地狱般的索爱,沦为恶魔的禁脔。钱赚够那我滚了,再见。她包袱款款走得潇洒。恶魔总裁...
小爷方便的时候居然遭雷劈了,我的个吗啊,太可怕了。罗风一边提着裤子一边朝丁古城的大广场跑去。想到刚刚发生的事情罗风就一阵毛骨悚然。那天罗风参加丁古武学院举行的新生入学选拔赛,开赛之前忽然感到一阵尿急,便偷偷摸摸的闪到一个街角方便。不想刚解开裤子就看到一束红色光芒自天而降,把罗风劈倒在地,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不是说只有混世魔王这种人神共愤的人物才会遭雷劈么?如今小爷才十四岁,不至于就引起人神共愤吧?麻痹的,要是因为这个错过了比赛,裁判肯定会当众说我胆小如鼠不守信用品德败坏临阵退缩,并且剥夺我进入丁古武学院的资格。以后还叫小爷怎么在丁古城混啊。罗风边跑边骂。...
也许世上本无神,本无仙,就算有当他们洗净浮华时也是活生生的人。也许所谓神其实并不存在。当人们习惯高高在上或受够尔虞我诈时,人的生活才是他们想要的。情与爱就是人们所追求的真正幸福,而并不是高高在上的那份高处不甚寒。但是弱小的人们并不能保护这份美好。既然世间皆是不公与不平,那就让我三尺枪芒,一缕箭光,千里直驱般荡清这世间的种种不公。守护你我心中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