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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第1页)

粪坑距离家里有一段路,而且臭烘烘的,叶宁虽然适应了这里的生活,但骨子里还是爱好干净,不太愿意碰触这些。

这种粗活儿脏活儿,李氏也不要女儿做,平时都是一力承担的。

毕竟这活儿很费力气,清水也要从溪边挑回来,可费劲儿了,丫头身子骨还稚嫩,怕也挑不起来,便从未想过要让叶宁去干这些粗活儿。

不管将来叶宁嫁了以后是否要做这些活儿,但此时她还是未出嫁的姑娘,在家里自然要享几年清福的,姑娘们最轻省的日子也就是嫁人之前,嫁人之后,那些家里的地里的,那都是要学着做的。

都是费力气的活儿,叶宁真的宁愿翻地。

握着沉重的锄头,努力的锄着地,过完年后,家里唯一剩下的那只老母鸡正紧跟在她的身侧,爪子在锄过的土地上挠着,翻着虫子吃。

这也是还未春耕,而且家里正好要锄地,才把它放出来,也好吃些虫子,说不准儿还能下两个蛋。

母鸡也不是一定会下蛋的,至少家里原本的两只老母鸡就不怎么下蛋,原因无它,营养不良。

家里没什么多余的粮食可以喂养,母鸡本身就瘦弱,哪里还能下蛋。

也就她去裕兴楼上工的时候,每天带些剩饭剩菜回来,那些吃剩的骨头什么的能剁碎了喂鸡吃,于是每天能得一两个鸡蛋。

过年拜神的时候忍痛宰了一只母鸡,现在也就剩下一只,李氏原本也琢磨着要不要抓一些鸡崽回来养,但现在叶宁在裕兴楼的差事没了,李氏自然也就没这念头了。

粮食正金贵呢,人都没得吃了,哪有多余的喂那些畜生。

晚上吃完饭,叶平听女儿说着话儿,也沉默了。

他跟李氏的想法差不多。

女儿已经十三了,再过不久应该准备说亲了,差事丢了虽然可惜,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丢了便丢了吧,好好在家里学学持家之道,学一学女红中馈,将来去了婆家才不会被人嫌弃。

叶宁躺在床上的时候,胳膊酸疼的不行。

这身子瘦小,从前也没怎么做过粗重的活儿,年幼的时候没有,稍微年长一些也就这两三年,可去年她大病一场之后,后来就在裕兴楼做活儿,因此许久没有做过这样粗重的活儿了,这不,忙活了一个下午,胳膊就抬不起来了。

她一边捏着自己的手臂,一边怀念着在裕兴楼打工的日子,虽然只是一个下午而已,但感觉这种轻松的日子已经是上辈子的事儿了。

真的不能小看农村人的八卦能力,传播速度绝对不比现代的网络慢。

只不过一宿而已,叶宁丢了差事的事儿就传遍了,多少当初咬着牙嫉妒的人,现在都有点儿幸灾乐祸,还特意跑到叶宁跟前绕着弯儿的说上两句。

对此,叶宁一概笑笑,礼貌应答,也不放在心上,过一会儿那些大媳妇儿小媳妇儿觉得无趣了,就各自散了。

拳头打在棉花上,感觉真不怎么好。

叶宁也没心思去跟她们计较,现在她只想知道,自己的手臂还能不能抬起来了。

睡了一晚,情况没变好,反而更糟的感觉。

就她这小身板,怕是春耕都熬不过吧。

叶宁低头看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肤色是挺健康,但力气这没多少。

要不要去镇上再找个差事?

可那位女煞星估计还在呢,她也不想凑上去掺和。

唉。

叶宁跟在李氏身边干活儿,李氏倒是轻省了不少,家里的活计都做得妥妥帖帖的,有点儿空闲也往山脚下走一圈,割点野菜回来吃,这个时节,野菜已经开始长了,长得小小一棵,却鲜嫩得很。

这阵子叶平在镇上也能挣些钱,每天能挣二三十个钱,李氏也大方了一回,割了野菜剁了一小块肉做馅儿,包了一会饺子,还让叶宁给霍连城端过去一碗。

要是喊霍连城来吃,估摸着他也不肯来,干脆送了一碗过去,也当是全了这份情面。

别看家里小,田地少,活儿可真是不少,尤其是家里没个壮劳力,光凭一个妇人和一个小丫头,要去翻弄田地,着实为难。

可叶家地不多,要是去借人家的牛来用,借不借得着是另一回事,关键是借到了还得给十个钱,还要割一天的草料,实在划不来。

就这么点儿田地,咬咬牙也就干完了。

这会儿正逢春季,也不兴打猎的,冬日里修补了工具,春日便空闲了下来,霍连城和别人一样,这些日子都去镇上充当劳力,靠力气挣点儿银子,也好换些米粮什么的。

渐渐的,就到了要春耕的时候,田地是早早就翻好了,秧苗也早就育好了,叶家插秧,自然是叶宁负责拔秧苗,而李氏和叶平则负责插秧,早些日子,翻整田地、放水的时候,田基也已经用湿乎乎的泥巴铺了一层,这是为了阻止田基的野草生长太快,也是为了填补平日里行走而磨损的田基,厘清田野界线。

有贪心的人,悄悄的在做这活儿的时候,故意将泥土搭的高一点,多一点,一点一点悄然挪开一丝半毫,察觉也察觉不出来,可要真是几年下来,还真能挪宽一丢丢,精明的农户当然会注意这一点,就是一丝一毫也不肯让人站了便宜去。

春耕的时候,书院也是放假的,因为书院里许多学子都是农户,家里都需侍弄田地,半大孩子,也是个不错的劳力,再说了,四肢不勤,光会念书又有何用,因此像青柳镇这样的小城镇,镇上的书院到了春耕都是放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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