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遥清含笑不语。
他不说话,便是承认。
沈晚真是服了,如果云梦仙子不是女主的母亲,就依她这直来直去又睚眦必报的性子,怕是在原著小说里活不到三章。
想到书中所说的前任,沈晚真想问混天魔尊:你到底看上云梦仙子什么了?脸吗?那你也真是跟我一样的肤浅啊。
说实话,云梦仙子很美,是那种在修真界都能数得上名头的美,但沈晚怎么想,混天魔尊都混到魔尊之位了,总不至于缺女人缺到只看脸。
或许未被混天魔尊抓走前的云梦仙子也曾是朱砂痣,只不过这数十年下来,朱砂痣变成蚊子血。
沈晚一时不知道该心疼变成蚊子血的云梦仙子,还是该心疼被云梦仙子针对的自己。
沈晚不欲跟遥清争论,她认真想了一下,被遥清抢走采摘草药的任务也不打紧,天海峰还有捕获长耳兽的任务,长耳兽跟现世的兔子一样,除了跑得快没有太多攻击力,沈晚身上有天道给的法宝,只要避人耳目,还是能很轻松地抓到长耳兽。
结果她目光刚落到捕获长耳兽的任务牌上,遥清就快她一步将其揭下。
沈晚瞪着遥清眼上的青绫,不由泄气,没有再在这块公告牌上找任务的打算。
遥清虽然眼盲,但是天生就开天眼,就算沈晚准备假动作,他也可以很轻易分辨哪块任务牌才是沈晚真正想要的。
沈晚忍不住幽怨道:“遥清师兄,你还记得你说过,若是日后我受人欺负可以去找你吗?”
遥清微笑说道:“别人欺负你,你自然可以找我。”
潜台词是:我欺负你,那就只能说一句抱歉了。
果然再温柔的大美人也带腹黑属性是吗?沈晚看着遥清,呆了一阵,忍不住想起跟遥清的初遇。
那是在一个下着磅礴大雨午后,沈晚刚遛出玄天宗跟天道聊完,顶着大雨往仙鹤点跑。
半路上,她看到一人摔倒在天海峰的山路旁。
雨水打湿他的衣衫,泥泞弄脏他在地上摸索的双手,更让沈晚动恻隐之心的是,眼前这个男人,面色苍白,眼缚青绫。
雨水混着汗水从他的鬓发处滑落。
眼前这人,是瞎子吗?
沈晚犹豫片刻,上前扶起这人,按其所说将其送至浮光峰。
沈晚还记得临别时这人问自己姓名,沈晚秉着做好事不留名的心态,说了句:“叫我晚晚就行。”
她原本想的是,眼前这人眼缚青绫,怕是行动不便,而自己又只告诉他一个小名,两人日后怕是没多少见面的机会,没想到,第二日,这人就衣冠整洁地站在自己面前,温柔笑道:“晚晚师妹……”
沈晚整个人都没了。
黑与白,罪与恶,在这个世界上紧紧环绕。只要你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就无法摆脱。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没有绝对的好与坏只要你看的剑的地方便会有生死。如今所有的罪恶都源于那消失的一百年中,那没有记载的历史中。...
这是一段闻名大陆的传奇。这是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这是一部鲜血与烈火的故事。这是一些爱恨交织的人们。这,是北王。。。。。。。。...
文风清奇一枝花,反派萌萌哒!世间总有真情在,穿越变妹真可爱!(ps如果本书均订破百,帅比作者就直播女装,节操神马的都不要了,读者老爷们求助攻!)...
远古饱经杀戮的魔刀,身体孱弱的少年,不断地杀戮,不断地吞噬,最终会走向哪里孤独的旅程,尝遍世间百态的心得,灵魂的提升。跨越空间层面的战斗,站在诸神的巅峰!...
回到北宋,他本只想翻身奴仆做主人,在江宁城里做个富家子弟紫金山上看看风景,玄武湖畔吟诗作赋,秦淮河边寻花问柳奈何避无可避,此生注定身居庙堂!使辽国,战西夏,固社稷,安天下,万里江山为我骄!看我北宋为王,美人入怀,权倾天下!—已有二百万字完本作品逐鹿,请放心阅读!...
今生重来,我打算做一个低调赚钱的小能手 当个可爱村姑,听爸话,娶一个男人当上门女婿 让姐姐妹妹全都站起来,走在幸福的小康大道上 干亲哥哥,青梅竹马,前世前夫,还有这位前世没见过的小哥 喂喂,你们别捣乱我的姻缘,先去前面领号,再到后面排队去 --又名重生1988又名重生村姑又名我爱我家 这是一个从小被人骂白痴笨蛋的女孩,带着全家全村致富发家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