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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夫夫的第一次见面,场面貌似有点崩溃,好在宗铭一看就是经常搞大新闻的人,而李维斯对奇葩事物的接受能力又特别地强,所以满地刀枪棍棒渔网和情趣手铐什么的并没有引发他们的尴尬,大家愉快地握起了小手。
“您的伤没事吗?”
李维斯感觉宗铭的手很凉,掌心有一层薄薄的冷汗,不禁有些担心他的身体,“腿怎么样?还能走吗?”
说起来自打他出现到现在还没挪过步子,不会是不能走了吧?
宗铭显然不是个矫情的人,直接说:“硬了,不能走了。”
李维斯耿直地问:“哪里硬了?”
宗铭下眼睑抖了抖,说:“腿,僵硬的硬。”
李维斯恍然大悟,立刻贡献出了自己还算结实的肩膀:“我背您上楼?”
宗铭却摇了摇头,从裤兜里摸出一把钥匙给他,道:“我的车在外面,去开进来。”
李维斯接过钥匙,到门外一看,顿时就惊呆了——奔驰超级amg越野,顶配,保守估价不低于一百万美金!
喷漆还是定制的镁石绿,要多骚气有多骚气。
不过仔细想想,也就这车才能配得上宗铭那种说不清是高冷禁欲系,还是农业重金属的迷之气场吧。
李维斯赞叹一番,将车子开进车库,和自己价值三千美金的柠檬黄吉利熊猫停在一起,临走安慰地摸了摸熊猫头:“别自卑,起码你油耗小。”
回到客厅,宗铭已经坐到了沙发上,正在拆右腿上箍着的金属支架。
李维斯不得不承认他这破裤子选得很好,穿着虽丑,但拆支架倒是十分方便,都不用脱!
宗铭将支架整个卸下来,长长舒了口气,李维斯看到他小腿靠近膝盖内侧的部位有一个放射形伤疤,应该是枪伤,时间不长,疤痕还是新鲜的,也不知道骨头里面打了多少钢钉,看着都替他觉得疼。
宗铭仰靠在沙发上闭目休憩,李维斯给他倒了杯水,他抬了抬眼皮,修长的手指在沙发扶手上叩了两下,表示感谢。
柔和的灯光打在他脸上,他的面孔长得并不精致,起码比起李维斯这种四分之一混血儿要显得粗犷得多,属于典型的西北爷们,眉骨微凸,高挺的鼻梁带着微微隆起的驼峰,下颌线条刚毅,整个五官有一种微妙的深刻,不像白人那么咄咄逼人,但自有几分含蓄的凌厉。
李维斯莫名想起了冰箱上的“朕就是这样汉子”
,这话简直就像是为宗铭度身定制。
休息了一刻钟,宗铭恢复了一些精神,头上的汗也散了,这时李维斯注意到他耳后的纹身不见了,大约那是用传说中的鸽子血纹的,见水或情绪激动才会显现。
这人的内心得多闷骚啊!
“恐怕要请你帮我一个忙。”
宗铭犹豫了一下,开口道。
李维斯受宠若惊,忙道:“您说。”
“不用对我使用敬语。”
宗铭说,“刚才你开进来的车,后备箱里有样东西,你帮我扛进来。”
李维斯问:“什么东西。”
宗铭说:“你打开就看见了。”
李维斯觉得他表情有点奇怪,但没有多想,拿着车钥匙去了车库,打开后备箱才傻眼了。
这叫什么东西?这不是人么?
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男人蜷缩着侧躺在后备箱里,不知道是昏迷了还是睡着了,眼睛紧紧闭着,鸦翅似的睫毛盖在下眼睑上,一动不动。
李维斯深深觉得自己这婚结得有点草率,宗铭这种人,光听名字都知道是个腥风血雨的主儿!
然而现在后悔也晚了,李维斯扎煞着双手纠结半晌,牙一咬,将后备箱里的人抱了出来,扛进了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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