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后来我才知道,他原来是跟我同属一个阶级的,留学圈里都知道,他是跟家里闹翻了才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原来是个落魄少爷,他父亲的生意还跟我家有过联系,说不定我们小时候还见过呢。
金鳞岂非池中物,我打听了很多他的事,就知道他肯定不可能继续这样下去。
我承认自己不是好东西,就因为这个缘故,我对他的态度就变柔和谄媚了许多。
我不再用酒泼他,也不再进行各种明目张胆的强迫,威胁,亦或是张口闭口的“穷”
,可他对我一如既往的冷淡。
白天兼职休息的时候,他通常在桌边发呆,那张俊脸写满了让人看不懂的情绪,怅然若失?还是困惑不解?无非就是失恋,就像只流浪猫本来看到了香肠,低头走近了,却又发现那里什么都没有留下的神情。
忧郁之外更多的就是不解,他像是陷入一个走不出去的数学难题。
解决失恋的方法就是迅速地进入下一段恋情,可他也没有打算谈恋爱。
我找到了很多假想敌,他的同学,或者对他有意思的oga。
真是太多了,我统统清扫干净。
我和空气斗智斗勇,进行殊死搏斗,但是我知道自己真正的敌人从来不是她们。
是你啊……可我对你一无所知。
你可实在太狡猾了,就像个幽灵一般横贯在他的生命中。
一个巨大的伤口,附着在他的后背上,他醒着不开心,睡着做噩梦,这就是他的生活。
我混迹在李隅的交际圈中,接近他每一个朋友,他排斥我,排斥到最后已经习惯性视而不见。
我对他表白,他反倒是笑,“你懂什么是喜欢?喜欢是把你打到吐血骨裂,喜欢是逼迫你喝酒,喜欢是无穷无尽的骚扰和侮辱?”
他是觉得我这种人根本不配说“喜欢”
这两个字。
但是日久见人心,我笃定地相信这一点,他并不是完全讨厌我的,甚至于他开公司,我也入股,对于砸钱这种事我向来擅长。
我跟他有过走得很近的时候,有一次我们在同一个车里,我去片场,他去公司,结果路中央遇到爆炸袭击,前挡风差点就震碎了,而他的第一反应是抬手护住旁边的我。
有些玻璃渣溅到他的手背上,划开一些细碎的口子,毕竟脸对女演员来说是很重要的。
我开完笑说,“现在你是有点喜欢我了吗?”
他的手重新搭回窗边,“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喜欢什么。”
也对,不管旁边的人是谁,就算是个猫或者狗,他都会这么做。
出生于一个大家族,父母失踪,资质普通,这又如何,谁也挡不住曲元的崛起之路!就算是大陆上最低级的武技,在曲元手中,也能发挥出超过这种武技的最强之威能!不可亵渎的天道法则,其实始于我手。...
我认了一个干妈,干妈教会了我很多东西,包括于是我的生活开始了不一样的精彩。我变成了名副其实的野王,人们也叫我夜王。...
简介宫女,年华老去尚有机会出宫,而嫔妃,若老去,等待她们的是死,亦或是凄惨的晚年。成为皇帝的女人,并非她所愿,她宁愿老去,也要死守着心中唯一的那一片净土。紫禁城的一切,远比她所想更残酷,想慢慢的老去也可望而不可求,一双双无形的手推动她走上布满荆棘的路。她不得不在沉寂多年之后,再一次走向皇帝,那个毁了她一切又给了她一切的男人,曾经她不屑争宠,却并不是不会,既然她们将她逼上绝路,那她唯有破釜沉舟,且看后宫刀光剑影里,谁能笑到最后?...
一朝穿越,现代中情局狠辣无情的双面间谍,竟然成万宁侯府人人唾弃的野种,无依无靠被人肆意欺凌折磨,还要给渣男做妾?不可能!再次醒来的莫未浓早已换了个灵魂,眸中杀意冷冽。既重活归来,复仇都是小事!可是某个搂着她腰身的王爷是怎么回事?炎王,你深更半夜的不睡觉,来这里做什么?自然是等你。...
两岁时,他被人遗弃在儿童福利院门口,瘦得像根豆芽菜,穿着褴褛的病号服,衣服上印着方形的树木图案以及GU47字样。学会了说话和走路,他却总是抱着膝盖缩作一团,睁...
外门弟子秦封遭人毒手,险些命丧荒野,却被一只黑熊救下。醒来时找不到熊,却发现自己牛了。炼化灵药速度逆天,几秒搞定武技一看就会,学都不用学感知力比妖兽还妖,谁都算计不了就连一身力气,也是大得如神魔鬼怪。唯一的遗憾就是不会炼丹。不过,再垃圾的丹药,只要在手里捣鼓捣鼓,就能让神龙低头,丹神羞愧落泪。走风云,握雷霆,剑屠仙神游红尘,天地莫可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