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其实,不仅仅是她头顶上悬挂着一把剑吧,那把剑也悬挂在她妈妈头上。
离开倪海棠的房间康桥回到自己房间,她烧掉那张照片,那一刻,康桥想这样也好,这样一来其实也好。
他们三个人有手有脚,饿不死的。
半夜醒来一身的汗,手掌心湿成一片,慌忙打开灯,手摊开,大大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是汗不是血。
头紧紧埋在膝盖上,梦里的场景历历在目,真实、触目惊心,那把刀如之前倪海棠形容的那样很锋利,光看着就让人瑟瑟发抖,倪海棠在笑笑得很漂亮,为什么一个人流了那么多的血还可以笑得那么漂亮,不管康桥怎么努力都不能阻止那些血。
次日早上,和往常一般无样,早餐过后拿起包来到倪海棠房间外说了一声“妈妈,我上课去了。”
只是康桥并没有去学院,她来到她的秘密乐园里,她包里放着面包和牛奶,关掉手机躺在草地上,什么也不干就光瞪着天空。
天空可真蓝。
蓝得让她心酸,心酸到眼泪一拨接着一拨,她想,离开这里之后她就要变成不是原来的康桥了。
那么以后,她是不是没有资格在偶发的幻梦中遇到从天而降的黑骑士了:我的黑骑士,逆光而来,把我带出了布满沼泽的黑色森林。
森林外,鲜花盛开,阳光明媚。
偶尔,倪海棠也曾经和康桥闲聊起她年轻时的小情事,十几岁的倪海棠扎着麻花辫,男孩们的目光总是围绕着她转动,他们抢着帮她干活,倪海棠的小手段多得是,比如说她只要拿着她喷了香水的手帕装模作样给那位留板寸头青年擦一下额头的汗水,那位板寸头青年就会屁颠屁颠的搞定她所有农活,在类似于此类的小情事之后倪海棠都会以“男人都那样”
来作为总结。
不知道为什么,平日里头并不把这些事情放在心里的她昨晚会捡起那些事情,翻来覆去的想,越想思路就越为清晰。
果然,她不是好女孩。
要是外婆知道她变成这样子心里应该伤心了吧。
夜幕降临了,这是有着漫天繁星的夜晚,周遭也安静,那个走廊可真长,那走在走廊上的脚步声仿佛承载千斤重量似的,最终脚步声停在那个走廊唯一的一扇门前。
许久,敲门声响起。
从房间里传来房间主人声音:“进来,门没锁。”
推开房间门,挂在墙上的钟表正好指在十一点时间,关上门,轻轻的,轻轻的压住呼吸,然后把门反锁上。
那段长长的走廊之后,腿也不像之前抖动得那么厉害了,腿不抖了倒是那颗心在抖着,再轻轻的,轻轻的呼出一口气,一步步朝着透出灯光的所在走去。
这是康桥第三次来到这个房间,霍莲煾的房间。
脚踩在褐色的地毯上,沿着地毯上了三个台阶,再沿着地毯来到透出灯光的所在,褐色的地毯上又加了雪白的地毯,地毯上是棕色的床,穿着浅卡其色睡衣的霍莲煾半靠在床上低头看书,他并没有因为她的到来把头抬起来。
脚踩在白色地毯上,一个脚步、两个脚步、三个脚步,顿住,想了想,再靠近半步。
这样一来可以让他更清楚的看到她,连同她唇上涂着的淡淡口红,口红是水红色的。
那天,她和周颂安逛商场,也不知道怎么的被硬拽到化妆品柜台去,然后那位服务生让她试用了这款口红,服务生说她涂上那款口红看着就像是农场里得到最好养分,刚刚从树上摘下来的水蜜桃,让人看着想咬上一口。
那天,也不知道周颂安是哪根筋不对,非得要买下口红送她,口红是买了,不过康桥没有让周颂安掏钱,那款口红价钱价钱极高,为此周颂安接下来一路上都和她闹脾气。
回家之后康桥就把口红随地搁下,然后,康桥在凌晨时间发现了它,那个时间点印在镜子里的她那张脸特别苍白,白得让她都不忍心看,于是她就涂上口红。
涂完口红之后康桥发现那位服务生没有骗她。
此时此刻,康桥希望着,这款口红能帮助她。
再轻轻换气,让自己声音温柔可人,低低唤了一声“莲煾。”
埋头于书上的人抬头,声音讶异:“怎么是你?”
是的,是我。
再往前半个脚步,让柔和的光线落在脸上,面对着霍莲煾。
看清楚了没有?霍莲煾,那涂着水红色口红的嘴唇看起来像不像是得到最好养分,刚刚从树上摘下来的水蜜桃。
想不想咬上一口?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