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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权印活了二十年,自觉这十几天是人生最痛快的日子。
他此前从未逛过花楼,可十几天畅快的玩下来,到了今天,就也只剩下眼前这最后一家——洛城里最负盛名的“时莺馆”
了。
“唉——”
喝着花酒的富贵子,突然长长的叹了口气。
“爷为何叹气?可是这楼里的姑娘不和心意?”
一旁从小玩到大的侍从,狗腿的问。
“就是这楼里的姑娘太合心意了。”
富贵子从姑娘的怀中起身,对着身边刚刚的人幽幽喟叹,“你说,我要是前年第一次考科举是就中了该有多好?要不然,就让我不是金榜传胪而是状元,我爹定能再给我十天逍逍遥遥的日子。
我一想到,明日我就再也来不得这样的地方,心里就堵得慌。”
“爷,别的我不敢说,我只说那状元其实也没什么好当。
依咱们宣扬的规矩,武举的状元多半是要当将军的。
那叶仲卿现在,不就正在那边关苦寒之地和蛮子打仗吗?更别说,前年武举状元白无定,现在还是让爷弄成了个废……”
“闭嘴!”
王权印忽而厉声呵斥,劈手把手中满着的酒盏砸过去。
手下这几个人是越发的不长脑子了,“我看,你是越发得意忘形了。
明日去管家那里领三十家法,长长记性。
现在我不想看见你,出去!”
“是。”
那侍从本是机灵的,平日甚合王权印的心意。
今日不知怎么的,竟失了言。
此刻被砸中额角,又受了这样的训斥,却并不敢为自己求情。
额上的血混着酒往下流,有些刺痛,不及擦就默默地退了出去。
王权印招招手,一旁早有人识趣的又倒了酒,时莺馆的姑娘们也顺势又围了过来。
馆阁中的气氛,悄无声息的恢复如常。
门外响起了剥啄声,而后花楼里的小厮将门打开。
是一个红衣的女子。
那一身红衣,是少见的正红色,红的隐隐都带上了些紫色。
这样的红,红到了极致,甚至带上了些决绝。
世间的女子,大抵不会有这样一江烟水的勇气,所以纵是嫁娶也极少有新娘子会穿这样的红。
可这样的红,衬着来人稍显英气的刀眉,那一双切冰断雪的美目,和唇间一点流火朱砂,是那样的妥帖。
早有眼尖的认出了来人。
“哟,这不是红玉姑娘吗!”
红玉微微颔首,脸上却并没有花楼女子常带着的那种绵软的笑意。
认出红玉的人名叫陆谦,上次来时莺馆,吃了个红玉不大不小的软钉子,记恨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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