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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2页)

这时工部尚书潘祖荫和顺天府尹陈彝主持赈务,择地添设粥厂,以便附近灾民就食。

八月,饥民更多,而且天气马上将转为寒冷,饥民生路更窘,于是再次添设粥厂,开棚赈济。

光绪皇帝拨给地方大量京仓米石和内帑银两作为经费。

为此,严修等顺天府属的京官于六月十八日入宫叩谢。

然而事实上,京中粥厂施粥的情形,并没有那样美好,道咸同三朝大学士、管理工部尚书事务的祁寯藻有《打粥妇》诗,有所描述。

所谓打粥,是贫民到粥厂领粥。

他写的是一个19岁的少妇,怀抱奄奄待毙的六个月大的婴儿,打粥以延性命的惨状:

长椿寺前打粥妇,儿生六月娘十九。

官家施粥但计口,有口不论年长幼。

儿食娘乳娘食粥,一日两盂免枵腹。

朝风餐,夕露宿

儿在变,儿亡独,儿病断乳娘泪续。

儿且勿死,为娘今日趁一粥,掩怀拭泪不敢哭。

烈女

清代重礼教,不仅仕林雅士如此,就连老百姓也很受毒害。

《清史稿》中就记载了几则有关节妇烈女的故事:

林守仁的妻子姓王,福建侯官人。

林守仁去京城赶考,没想到竟然客死在北京。

林守仁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叫做汗哥,是前妻生养的。

等到办完林守仁的丧事,有一天王氏给汗哥做了一双鞋子,边做边感叹:&ot;活一天就要做一天的事啊。

&ot;她把汗哥叫到跟前说,&ot;孩子,母亲有事要走了,你不要怕。

记着长大后过年的时节给母亲准备一杯酒,我就会回来看你,到那时你不要怕我,我不会吓你的。

&ot;带孩子吃完午饭,王氏就回到卧室自尽了。

害怕自己死后尸气薰到了孩子,她在自己的袖子里藏了一包香屑,来化解尸气。

福清有个渔夫名叫胡二,家境贫寒借住在别人家。

胡二有一个老母亲,年老多病,但是胡二的哥哥却不肯赡养老人,老人就一直跟着胡二。

胡二的妻子是一个非常贤惠的人,不仅悉心照顾,而且经常给老人买一些可口的好一些的饭菜。

他对胡二说:&ot;我们两个少吃几口,就有母亲的了,假使是母亲养育我们的话她自然会全力地爱护,又怎么会去跟别人计较呢?&ot;母亲死后夫妇二人借了一块地安葬了老人。

谁知第二年胡二竟然得了不治之症,他的妻子到处求医问药也不见好转,反而病得越来越厉害了。

妇人说:&ot;我听有的人说如果病人的大便是苦的,那么就还有救,如果有甜味就必死无疑了。

说完竟然真的去尝胡二的大便。

然而胡二最终还是死了。

两个人没有孩子,为丈夫服完丧,妇人就自尽在丈夫的灵柩旁。

县里的人们被她的孝敬贤惠和节烈所感动,纷纷捐赠款物,将她和胡二安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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