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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啊,”
在片刻沉默以后,季漓终于开口了:
“你昨天发给我的剧本我看完了。”
看完了?二十多万字一个晚上就看完了?他该说不愧是他们季总吗?
叶思南想着,就听季漓接着说道:
“恕我直言,你这次的更新实在是差强人意。
说的直白点就是,非常的无趣。”
他把剧本往桌子上一放,无奈的按了按自己的鼻梁:
“我应该说过很多次了,不要总写霸总娇妻带球跑的情节,玩家是不会买账的。”
叶思南的双手紧握成拳,以他一个文人的骄傲,他真的很想誓死捍卫自己的作品,那是他半个月以来每天爆肝,手指酸痛的成果,他真的很想把剧本拍到季漓脸上,大声吼上一句:
“乐意看就看,不乐意看就滚!”
他的作品就是他的亲生骨肉,突然被人说无趣?他不能忍!
霸总娇妻带球跑怎么了?狗血怎么了?多有趣多可爱的梗啊!
就这梗,他能写出来一百八十篇软文不带重样的!
可是他不能忍也得忍。
眼前的这位季总,是他最亲爱的老板,给他发工资的,是他的衣食父母。
这就好比供你吃供你穿还给你零花钱的亲爹某一天突然指责起你亲生儿子来,这种情况根本不必纠结,他叶思南必然果断跟亲爹站在同一战线,把自家不争气的儿子给胖揍一顿。
于是,他把文人的傲气抛到一边,虚心的说道:
“对,季总,您说的都对。”
“回去改吧,把里头带球跑的情节换了就行,今晚下班前交给我。”
季漓把剧本往叶思南面前一丢。
“季总!
才一天,根本写不出啊!”
带球跑的情节占五六万字呢!
他手速没那么快啊!
巅峰之时才时速4000,就算他能一直保持这个速度,也需要十多个小时啊!
而且剧情这种东西不是他说能写就能写出来的。
叶思南欲哭无泪,他们搞创作的,最需要灵感了,可灵感这玩意儿,谁知道啥时候能有啊。
“写不出?”
季漓面若冰霜,神色里透露着危险:
“写不出的话,我也让你感受一下带球跑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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