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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是他。
多么难得,我微笑,因为无意被错认作他的亡妻,做了一刹那的死人,换来一束香花,多么神秘而浪漫的插曲,可是我不那么乐观,我目前的生活沉闷管沉闷,可幸非常上轨道,瞎了眼也懂得摸到公司来,人呼喝我,我亦呼喝人,出了轨道,我绝对不能担保会出什么错,何必冒这个险。
我取出小镜子照照,孩子不会说谎,我真象他的亡到?
花随之搁瓶中,三天后谢了,女秘书把空瓶取出。
新的花又来了,仍是由陈菲立先生所赠送,太好了,他的歉意仍然持续着。
同事们啧啧称奇,咱们公司象个大杂院,什么货都有,有一两个象小舞女般的青春艳旦最受欢迎,一般二十多岁,她们口口声声说自己小,莺声呖呖,引来不少狂蜂浪蝶,天天中午有人邀出去吃饭,但一贯取笑我的,却不是她们,而是一些老姑婆与老太太,因为她们跟我一样,马马虎虎地叫后生买了饭盒来吃,所以看不起我,现在有人送花来,忽然象是在我们之间划了一条界限,立分高下,她们要对我重新估计,大起骚动。
我很受刺激,那种稍带矜持的欢喜刺着我的心。
谁说送花没有用?真的送起来,那种效果,非同小可。
一直送到第三束,菲立的电话才来。
听到他的声音,我丝毫不觉陌生,仿佛他与我走了已经有一段日子,老拍挡了。
他的语气更增加这个因素:很熟络有礼地
“今天忙吗?有个朋友建议吃蟹,要不要一起来?再不吃要过时了,你明天有空吗?”
娓娓道来,仿佛这处约是一早定好的。
毫无疑问,他是追求女人的老手。
老手与熟手永远给人安全感,他们永远知道在恰当的时候做些什么事,说些什么话,永不出错。
我顿时答应他的约会。
回家翻翻衣柜,竟没有一件象样的衣服可以穿出去,我苦笑,下点本钱吧,我想买数套大方耐久的,可以常常穿。
那日他到家来接我,开着香港和标准车平治,接我到他友人家。
那家人住半山的豪华大宅,千余米,大得离谱,佣人都黑裤白衣,十多个朋友都不显挤,大家对我都很客气。
陈菲立没有把我介绍为“某大律师的小姨”
,我很感激,即使别人对我不那么“肃然起敬”
,我却维持了自尊。
陈菲立很受他朋友的欢迎,尤其是一两单身的富家女,对他很有好感,有意无意地自头到脚打量我,不是不带着挑错的眼光,但我装作很钝地应付过去。
幸亏我没有穿得太隆重,因为女客中有人穿着名牌牛仔裤与名牌t恤就来了,我身上一套湖水绿长裤衬衫总算得体。
其实他们也不是真正的什么富家嫡系,不过是沾到些姻亲的边,象董某是她们的姨丈,或是霍某是表姑丈之类,不过气焰已经颇为凌人。
直到他们提到菲立令尊的名字,我才略为一怔,没想到会是他,那真是鼎鼎大名的“社会贤达”
,不过我也只不过是想了一想,随即搁在一旁,反正是做朋友,管他的爹是谁。
吃完蟹大家纷纷洗手,有人建议玩电子游戏机,我便坐下翻杂志,津津有味地读一篇科学报导来。
菲立前来问我蟹可好吃,我点点头。
他又叫我去玩游戏。
我坦白地说:“我不喜欢分胜负,所以不玩任何游戏,生平最讨厌竞争。”
菲立点点头,没多久便送我回府,他没有多话,我也没有多话,与他在一起很舒服。
约会完了,他还是照旧送花。
由白色的康乃馨转送到黄色的康乃馨,仍然是三天一束,两束花之后,他又约我去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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