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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早上是邓梓第一天上班的日子。
她兴奋得一晚上没睡好,轻音乐一响,她就醒了。
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她这才反应过来,谢浩然打电话来了!
这是他的专属铃声,昨晚他自己改的,和缓悠扬的的乐声温柔得就和他的人一样。
邓梓露出一个幸福的微笑,接起电话:“喂,你也起了吗?”
谢浩然前两天被派到F镇的分公司轮岗实习了。
“早起了,在做早饭呢!”
谢浩然宠溺地说,“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啊,小懒猪。”
邓梓笑着说:“反正我们两个一个人会做就行了。”
她的声音还带着刚睡醒时的鼻音,听着就好像是在撒娇。
谢浩然心一颤,顿时放柔了声音:“以后你尽管多睡会儿,我来做家庭煮夫。”
邓梓的心里甜甜的,低着头娇声说:“你这样都要把我惯坏了。”
“就是这样好,”
谢浩然半真半假地说,“除了我,谁还养得了你?”
他承受不起失去她的后果,恨不得全世界除了他再没人注意到她。
感觉到他的珍视,邓梓嘻嘻笑个不停。
好心情一直延续到坐上公交车。
早高峰的公交车挤得就像下饺子,三十度左右的气温不冷不热,司机也没开空调。
载满人的车上闷热得很,邓梓觉得自己后背都湿了,抓着椅背的手心也黏黏的,很不舒服。
就在这时,邓梓忽然觉得自己手背一凉,她惊了一下,向旁边一看,原来有另一个人也看中了这椅背抓了上来,车子一颠簸,两人的手就不经意地靠在一起了。
不过,近距离一看,那人的手实在漂亮,白皙修长,指甲修得很整齐。
他的手冰凉的,似乎也没有汗湿的感觉。
如若不是实在不习惯与人肌肤相贴,邓梓真想掉节操地靠上去,太凉爽了,像旁边放着个冰袋似的。
她不禁想抬头看看那人的模样,这才是真正清凉无汗的冰肌玉肤呢!
可惜这时候车子猛一刹车,她的手袋掉在了地上,她只好低头去捡。
等她再一抬头的时候,那人已经不见了踪影,只有眼角的余光瞥到那人一尘不染的白球鞋。
邓梓啧啧两声,这是怎么做到的?城市里近几年老是修路,灰尘大得很。
风大的时候白鞋子出去都是灰鞋子回来的。
除了在鞋店,她还没看过这么干净的球鞋呢!
公司离她家并不远,几站路的距离。
尽管路上有点堵,还是很快就到了。
今天是上班的一天,新来的员工都在人事部等安排。
邓梓环视一圈,估计整个集团的新人都来了,大约有百来人呢。
大家坐在礼堂里,桌子上摆了些零食水果,但是没有人取用。
大家都紧张局促得很,气氛凝重。
邓梓倒是想找找潘毓来着,但是一来人太多,又穿着一样的衣服,二来礼堂里灯光昏暗,实在看不清楚,她只能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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