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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派,她自己不觉得,但是在旁人眼里却也是很明显的。
几个婆子媳妇儿互相交换眼色,对胡杏花也颇为看不上。
早先也没发现这姑娘这么不着调啊!
这咋越长越不像样。
徐莎也注意到这个女主胡杏花的做派了,不过自从上次胡杏花抓了一手屎,彼此就没有什么接触,徐莎乐不得呢。
她也不乐意与这人多来往。
一个等着她死进而捡漏儿的人,她能有什么好感?
“平时不觉得,今天才觉得村里人还真是挺多……”
正说话着,就看见六七个大小伙子抬着一个野猪,各个儿都满脸喜悦。
一个个脸上开了花。
第21章送礼与收礼
满打满算一个月。
徐莎勉强的适应了村里的生活。
要说起来,徐莎看小说的时候只觉得农村的生活也蛮有趣的。
可是真的经历起来,就觉得自己想多了。
其实,这乡下的生活真是枯燥又乏味。
大多数的人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每天混个饱肚儿就已经很艰难,至于其他的精神需求,那肯定更是没有了。
这也不怪,但凡村里有个大事儿小事儿,立刻就有人围观看热闹。
这纯粹是日子太枯燥。
这个时候徐莎真是要感谢“穿越大神”
的帮衬,让她不用为了生计而过的更加的辛苦。
如果真的让她扛着锄头去地里干活儿,那么徐莎觉得自己可以当场表演一个原地飞升。
不说旁的,就跟胡杏花似的要偷偷摸摸做生意,徐莎都觉得她得完蛋。
所以,老天爱憨人,她的日子竟然过的还挺不错。
大队部工作虽然杂乱,少不得她也要跟着做一些杂事儿,但是活儿真的不累,妇女工作更是几乎没有,她最近把一些跟妇女儿童有关的文件整理出来,就算是做事了。
比她念体校还轻松呢。
要知道,体校也是要上课的,老师眼睛瞪的像铜铃。
现在,没人管啦!
如果是个成年人穿越了,可能不会体会到这种好。
但是一个不爱学习的学生就此告别学校,这快乐,懂的人都懂。
徐莎虽然不爱读书,但是还是很爱锻炼的,毕竟习惯了锻炼,她就喜欢这种挥汗如雨的感觉。
老徐家没住在村中心,先头儿大家也不知道徐莎每天早上跑步,不过日子长了,倒是也没有什么瞒得住的,她每天都绕着房子跑,总归会被人看见。
开始的时候大家也跟看西洋景儿一样,不过倒是没有什么意外的,也很快就习惯了。
在大家看来,徐莎跟着爹妈在部队住了这么多年,跟当兵的一样会早起跑步,不算是什么稀罕事儿。
他们村也有旁的从部队退伍的,都给他们讲过的,那部队里啊,早上都是要跟着哨子早起跑步的。
不过除了徐莎,其他人倒是都没有这个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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