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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点点头:“红烧的我会,你喜欢吃?”
高天淡淡道“嗯,我妈弄得好吃,但她现在在国外,我好久没吃了。”
“其实这个不难做,你要是想吃,等会儿我去超市里买点,中午给你做。”
高天一听中午还能蹭饭,稍微纠结了下就爽快答应了。
本来刘玉让高天在家休息的,他自己一个人去超市,可高天不想一个人在家,所以两个人一起去了超市,刘玉不知买了猪蹄,还买了好多好吃的,最后结账的时候是高天付的钱,刘玉很不好意思。
高天说是要谢谢他昨晚的收留。
两人早饭本来吃的就晚,而且猪蹄需要炖的时间稍微长一点,所以两个人吃饭的时候已经下午两点多了,看着一桌子的菜,高天可真是饿坏了,他首先尝了尝刘玉做的红烧猪蹄,当时他就想流眼泪了,不得不说,刘玉做的比他妈做的还好吃,还有那个红烧排骨,高天像个从来没吃饱饭的人一样,席卷了刘玉的每一盘菜,连刘玉烧的米酒蛋花汤都喝了两碗。
最后吃的在沙发上坐着腰都起不来。
刘玉去收拾碗筷的时候,高天特别不好意思,非要帮忙,两个人就在厨房一起收拾。
“你这手艺估计都能开饭店了,你们家是有厨师吗?你跟谁学的做菜啊?”
刘玉轻笑:“没有啦,我就是喜欢做些好吃的,平时就在网上查查有什么特色的做法,然后看看基本就会了,其实挺简单的。”
高天突然发现,他好像忽略了一个问题,曾经的刘玉可是学霸一枚,仅次于苏林,他怎么把这茬给忘了呢?
有句话说的好,想要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男人的胃,别人不知道,但高天真的是,自从在刘玉家想过福以后,时不时的找点借口去刘玉家蹭饭。
刘玉其实除了上班,基本就窝在家里,高天每次串门他都在家。
刘玉虽然对高天的厚脸皮有点无奈,但是有人欣赏自己的手艺,还愿意陪自己吃饭,他觉得还不错。
而且这个人长得这么好看潇洒,挺下饭的。
他也就慢慢习惯了。
徐明哲出国参加二姐的婚礼回来,整个人摊在沙发上,苏林一开门,他就冲过去,抱住苏林。
“宝贝儿,我可想你了。”
苏林一脸黑线,伸手推开了他:“你就去了一个星期而已”
徐明哲不想松手,从背后抱着苏林,跟他一起进了卧室,苏林想要换衣服,可他觉得这个做法很不明智,最后就是被上下其手拖个精光。
然后吃干抹净,他要知道提前回来时这个待遇,就留在公司加班到十二点了。
徐明哲给两人收拾好之后,躺在床上,贴着苏林的背,从后面抱着他,苏林的呼吸很急促,好一会儿才平息下来。
他伸手捋了捋苏林额前的碎发:“其实澳大利亚挺好的,有时间了我带你去玩。”
苏林没说话,整个人还有点懵
半晌才问道:“高天不是跟你一起去的,他怎么样?”
徐明哲想了想:“嗯,还好,没我想想中的那么糟,毕竟他跟我姐之间其实一直都有代沟,两个人也没真正的在一起过,婚礼的时候,我看他其实挺祝福的。
而且这段时间,我觉得他好像谈恋爱了,整个人都有点不一样,谁失恋了还能胖几斤的。
每天下班以后,就急着回家,跟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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