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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每天跟催命鬼一样换着花样督促她去健身房的教练,被她拉黑。
后来,她觉得可能是健身房太枯燥,又办了一张专门的游泳卡。
不到一个月,游泳卡就变成了洗澡汗蒸卡。
再后来,就是两个月前。
有一次她和余锦年在外面吃饭,餐厅的电视里正在直播一场马拉松。
余锦年似乎很感兴趣,满脸兴奋对她说,等他有空一定要去跑一场正规的马拉松。
那时候,她已经开始酝酿表白。
回来就打定主意,要为爱跑步,到时候陪余锦年一块去跑马拉松。
毕竟余锦年其他的运动爱好,诸如篮球足球网球棒球攀岩冲浪……对她来说可望不可即,只有跑步是零门槛的运动。
作为一个屡次健身失败的懒宅,她对四十二公里的全马毫无概念,但爱情在那一刻激发了她的决心和斗志。
她当晚就加入了一个夜跑团,准备每天晚上去跑步,顺便还能认识新朋友。
两个月过去了,她总共跑了不到四次,全部加起来的里程,不超过五公里。
唔,爱情的力量,对于一个懒宅来说,只有五公里。
不过显然,失恋的力量,应该更强大一点,夏芫脑子中浮现出昨晚活力四射的曾雪和余锦年,她猛得从床上竖起来,摸过来手机打开微信。
那个名叫&ldo;四十二公里&rdo;的聊天群,正热火朝天地聊着。
虽然她参加夜跑团没跑几次,但新朋友确实认识了几个,就是这个群里三人。
几个人初见时都是刚刚加入夜跑团,个个抱着雄心壮志而来。
普通跑步算什么?
他们的目标是马拉松。
所以取了&ldo;四十二公里&rdo;这个群名。
四十二公里,是全程马拉松的距离。
别看群名起得非常壮志凌云。
其实这三人跟她一样,都是不爱运动的懒宅。
毕竟物以类不是没有道理,夜跑团三十多人,她就和这仨一拍即合。
实际上,自从这个群建立后,大家都没去跑几次步,天天在群里聊天倒是很热络。
这会儿几个人正噼里啪啦聊着呢,夏芫冷不防冒泡发了条信息:今晚谁去跑步?
本来聊得热火朝天的群,蓦地安静下来。
还是林妹妹先回:我今晚和朋友约了出门看电影,就不去了。
林妹妹叫林嘉,是个大美女淘宝店主,唯一的缺陷是一七二的身高,体重只有八十斤,因为男朋友劈腿大波妹,她愤而改名林妹妹,加入夜跑团,决心靠跑步增重增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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