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如果------”
她结结巴巴的问道,鼓足了勇气,心情十分的忐忑,“如果----我就是----小拇指----,你会相信吗?”
苏信晏眸子厉色如墨,看着她不屑的说道,“你不是,你也不会是,我把小拇指的事情告诉你了,你再来告诉我你是小拇指,你觉得我会相信吗?”
他的手指在她面前轻轻摇了摇,“不要企图来冒充她。”
沈婕妤虽然知道他的答案是什么,但亲耳听到却还是十分的不是滋味,这种感觉比生生遏制住了呼吸还要难受。
她坐在一边只得眼睁睁的看着他喝了一杯又一杯,手机铃声响了也不理。
最后,他竟然逼着她也喝。
无奈,她喝了大半瓶酒,两个人晕头转向,根本分不清南北。
苏信晏摇晃着站起来,踉踉跄跄的上楼,刚上几个台阶,就摔在了上面,沈婕妤稳住醉酒的心神,跑过去将他小心翼翼的扶了起来,几十个台阶,硬是走了半个多小时。
推开门,她去摸索开关想要打开灯,可是,根本不知道开关在哪儿,只得慢慢的在黑夜下前进,终于,摸到了床头柜上的台灯。
‘啪’的一声打开,原本漆黑一片的房间瞬间亮如白昼。
将他扶到床上,她气喘吁吁的喘息着。
不料,他迷糊的从床上坐了起来,嚷嚷着要去洗澡。
沈婕妤只得将他扶进洗手间,刚进去,他便趴在马桶上呕吐,可能由于晚上没吃东西,吐出来的东西全是酒水。
“给我放洗澡水!”
沈婕妤照做,将水放好,还用手试探了一下温度,刚刚不冷不热。
“放好了,啊!
你-----你--------”
她站起身回头,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叫出声。
只见苏信晏不知什么时候将自己给剥了个精光,就连内裤也被抹去,如此令人喷血的身材,如此魅惑人心的姿势,让沈婕妤的鼻血没有任何预兆的哗哗流了下来。
她用手一把将自己的鼻血擦去,镇定了心神,眼睛看向别处,“你能不能等我出去再脱衣服!”
他低低笑了,似醉的太深,竟然露出了跟刚才判若两人的神情来。
“被你占便宜了,你----还是第一个看光我的女人,当然,除了我妈。”
他边说边朝着她走去,一脚踏进浴盆,溅起一阵水花。
沈婕妤慌忙丢下手中的毛巾,想拔腿就跑,没想到,被他给一把拽进了浴盆里。
“啊!
你干嘛!”
她羞涩的连忙从他身上跳起,身子虚的厉害,竟又直直的趴在了浴盆的另一端,直接喝了一口水,衣服全湿,身着白色的裙装勾勒出诱人的曲线。
他迷醉的眼睛直直的看着她饱满的胸部,脑子里一片空白,脸颊上的红晕越来越浓。
“我先出去。”
她勉强站起身,一只脚刚跨出浴盆,再次被他给拉了进去。
两只手紧紧的抱着她,沈婕妤突觉得惊慌失措起来,迷茫的看着他,仔细看着他脸上的每一寸皮肤,脑子里出现五岁儿时的模样,两人对比,沈婕妤竟然发现两人的相似度十分的高,尤其是眼睛,真的很像。
真的是那个说好一直玩耍的苏哥哥,真的是他!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一直惦记着她,若不是被后妈关起来,恐怕,他们会再次见面,是她食言了。
她呼吸急促,看着他,心里如万马奔腾一样沸腾。
苏信晏的双手如着了火一般的滚烫,愈发不老实起来,游弋的速度越来越快。
她的神经紧绷着,因为,她感受到了下身那根不明物正在极速的膨胀。
想到是什么后,沈婕妤的脸红的一发不可收拾。
苏信晏眯着眼睛看她,看了足足有五十几秒,才开口说道,“做我的女人,你所受的委屈我替你报,时间是四年。”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