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次是1914年7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
巴顿获悉这个消息后欣喜若狂,马上给索米尔的法国朋友去信,请求他们帮他在法国军队中安排一个职务,然后申请离职一年到欧洲作战,他征求原陆军参谋长、现任东部军区司令伍德将军的意见。
这位老朋友首先赞扬了他几句,但最后回答说:&ldo;我们不要像你这佯的年轻人在外国军队中浪费生命。
&rdo;巴顿又只好作罢。
就在这时,比又怀孕了,巴顿把她送回加利福尼亚,与巴顿父母生活在一起。
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又是个女孩,巴顿开玩笑似地给她取名叫比阿特丽丝第二,但比根据孩子外婆和奶奶的名字给她取名叫鲁斯&iddot;艾伦。
1915年6月,巴顿从赖利堡骑兵兵种学校毕业了,获得参加晋级考试的资格,各科成绩合格,被教官们公认是一个&ldo;具有魄力和前程远大的军人&rdo;。
但令他不满的是,他又被分配到以前所在的团队。
这个团很快要开赴菲律宾执行任务,但巴顿不愿到那个平安无事的岛国去,于是请假到华盛顿去另谋出路。
但在华盛顿,只有大都市俱乐部的守门人认识他,这使他既伤心又愤愤不平:&ldo;没有其他人认识我。
但将来总有一天我要让他们所有的人都认识我。
&rdo;经过一番努力和利用关系,他总算谋到了一项新的任职,被调往得克萨斯州布利斯堡的第8骑兵团。
巴顿之所以要调到这个偏僻的地区,是因为该地与墨西哥接壤,美墨之间的矛盾当时非常尖锐,很有可能演变为一场公开的冲突。
1914年美国妄图扑灭墨西哥革命的阴谋破产,并不甘心失败。
次年又借口墨西哥农民起义军袭扰美国边民,派兵进驻美墨边境,企图入侵墨西哥。
其中有一支部队是约翰&iddot;潘兴将军指挥的一个旅,准备从旧金山调往布利斯堡。
潘兴于1860年9月13日生于密苏里州拉克利德附近,家境一般。
自幼聪明过人,十几岁就开始在一乡村小学任教。
后以优异成绩考人西点军校,1886年毕业后参加骑兵部队,先后参与镇压新墨西哥和亚利桑那州的阿巴契印第安人、南达科他州的西努克斯印第安人。
任内布拉斯加大学军事教官期间,他于1s93年自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897年任西点军校战术教官,次年参加美西战争,因作战勇敢荣获银质勋章。
1901‐1903年,他在菲律宾任职,残酷镇压当地土人,受到西奥多&iddot;罗斯福总统的赏识;1904‐1905年赴中国东北任日俄战争观察员;1906年被破格从上尉提升到准将,越过了800多名军官,引起不少军官的反对。
1916年潘兴奉命率部前往美墨边境&ldo;追击和摧毁比利亚匪帮&rdo;。
他本来打算把全家都带去,但一场灾难性的火灾毁灭了他幸福的一家,他的妻子和三个女儿都死于人灾,只有小儿子沃伦幸免于难。
需要指出的是,所谓&ldo;比利亚匪帮&rdo;实际上是对墨西哥农民起义军的蔑称。
潘乔&iddot;比利亚原名多罗特奥&iddot;阿兰戈,债务农奴出身,1910‐1917年墨西哥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农民起义军领袖。
1910年在奇瓦瓦州发动农民起义,支持以卡兰萨力首的宪政主义运动。
但1914年7月卡兰萨掌握政权后,拒绝满足广大农民的要求,比利亚被迫转而反对卡兰萨。
同年12月,他与另一位农民起义军领导人萨帕塔率联军进入首都墨西哥城,但次年4月在塞拉亚之战中损失惨重。
何谓轮回?去来往复,犹如车轮的回旋,在各个世界中周而复始,无有不遍,永无休止。无限的世界中,轮回者在无尽的挣扎,徘徊于生和死的边缘,迷茫于对错间的选择,贪婪自大淫欲愚蠢,种种丑陋无止尽地上演合作勇气抗争牺牲,诸番努力永远不会消逝。神秘残酷的大清洗,饱受剥削的打工者,浴火重生的天行者,无所不用其极的区域对抗!智慧与力量的对抗,设局与破局的博弈,热血与激情的交织,情爱与仇恨的纠缠!终有一日,那被命运眷顾的幸运儿,将会力掌天地,智破轮回新书无双轮回上传,讲述第三纪元的故事,下面的作者推荐里面就有链接,作品相关里面也有专门的链接,希望大家继续来支持,拜谢!...
如果给尤里新兵穿上钢铁侠的战甲。。。如果拿阿凡达改造狂暴兽人。。。如果用恐龙替换狗狗。。。如果把皇上拿复制人换掉。。。嘿嘿!!幸福的生活还会远么??王铮得到了尤里主基地智脑回到了十年前,收集散落到各个位面的科技,并加以改进的冒险之路!!尤里的复仇再度来袭!!-----------------------------新书开坑,死神人力派遣公司,还请大家继续支持!...
新文新欢陌路人995193或许你并不知道,我愿用我拥有的一切,换你一世幸福。他是榕城得天独厚的商贾之子,她是名门叶家的掌上明珠。这是一场外表光鲜亮丽的豪门联姻,只有叶亦欢自己心里最清楚,她和凌南霄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烂到了骨子里。叶亦欢很明白,在凌南霄心里,她阴狠,下作,卑鄙,甚至可以说不择手段。因为她为了和他在一起,能做出任何事,甚至是去杀他最爱的人直至他将她紧紧的逼在墙角,声音颤抖的问她,你究竟为谁怀过孩子?!她看着面前深爱至斯的男人,苦笑不语凌南霄深信自己是讨厌叶亦欢的,可即便这样,他仍然能以一种相敬如冰的姿态,同她保持两年的婚姻关系。他用最直接的方式报复她给她婚姻,却不给她爱情。他对她恶语相向,却容不得别人说她一句不好。他从不曾给她一个好脸色,却又忍不住去暗暗关心。可他不知道,爱情是债,有欠必还。当叶亦欢签下离婚协议的一刻,他终于明白,对于这个女人,他并不是全无感情。大雨中,他辗转于巴黎街头,只为还她一场被辜负的爱。他出没于大大小小的宴会展览,重金买下她每一个设计,只为博她一笑。他在雪夜苦等,拉着她的手说我爱你,而她只是轻轻一笑,亲昵的挽住身旁的男人。凌南霄,我再也不爱你了。那一刻他终于知道,他想爱她,已经太晚了。★★★1V1HE结局的先婚后爱的婚恋文,千万不要被前面的小虐吓到真正的宠文在后面呦...
首先说一下,本书是纯属虚构,智商没问题的请不要模仿书中情节和动作,如需帮助请在家长监护下进行模仿,多谢合作。如果你收到两个吸血鬼小弟会怎么办?如果你拥有一条可以催眠别人的项链会怎么办?如果你获得了一身萧峰的内力你会怎么办?如果你作为正义盟的盟主,你也会惩奸除恶吗?读过本书,解答一下您心目中的如果,本书正在大量招收群众演员,有意者请在书评区置顶的帖子里报名!您将神采飞扬的出现在以下的故事中顺便鄙视一下在我书评区里混到精华了却去别人的书里投票的家伙,诅咒你们!强烈的诅咒你们上厕所没带纸!...
在远古的神魔时代,光之女神为了对抗混沌之王卡奥斯,集结了所有力量锻制了圣剑。历来只有光之女神所选取的勇士才有资格在世界危难的时候拥有它,对抗黑暗。只要世界上还有光明和黑暗的存在,它的传说就永远不会熄灭。五百多年前的神魔大战由于圣剑的活跃,光明最终得以战胜黑暗,圣剑也因为完成了使命断裂成五块碎片消失在大陆上。如今,黑暗再次降临在盖亚大陆上,圣剑和光之末裔的传说又将继续...
天碑铭文,篆刻着强者的印迹,记载着一段古老的传说。风云际会,金麟现天下,叱咤天屠!自他复生的那一刻,剑吟曲扬风起,整个世界为之起舞!剑尊傲世,再证天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