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瓜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章(第1页)

《多大点事儿》作者:金大

文案

本文是言情

还有这个……内容恶搞狗血啥的……

第1章

王胜男这女流氓又要约我去看帅哥啊。

还没下班呢,就给我来一电话,死催活催的,非要我下班后过去。

我真是没法了,赶紧把手里的活儿赶了赶。

我们这个售后部现在都要闹翻天了,每天跟打仗一样,早上从开办公室的门开始维修咨询的电话就没歇过,

忙的时候,别说喝水了,恨不得连喘息都省了,所以我下班的时候哪都不想去。

也就是这个王胜男了,要是别人,八个我也不去。

我跟王胜男汇合后,就让她赶紧领路。

她这个到处踅摸帅哥的毛病是她从高中的时候犯得,这么多年了,就没歇过。

我是在高中新学期的军训上认识她的。

她这个人吧,平时一副假小子的爱打扮,做什么都乍呼呼的,看着就像那种不好相处挺厉害似的人,可真接触久了,就会发现这人心眼软的很,看见路边的流浪猫流氓狗什么的都会跟着难过掉眼泪那种。

我认识她的时候,他们家已经没落了。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知道她是我们当地最大的那家国企老总的孙女,我也不知道她爸是厂里的大领导,我更不知道她是含着金汤匙的富家小姐。

只知道她这个人看着没心没肺的,话说很莽撞不过脑子,后来知道她的家庭背景后,我才渐渐明白,她这种脾气性格估计是从小被惯出来的。

不过幸好她人好,就算被惯的飞扬跋扈的,可骨子里也是个好人,还是那种没心眼的好人。

她所谓的好,就是没脑子的给人送东西充大方,后来跟她熟了以后,我才知道她家还真挺显赫的,除了她爷爷这边,她有个舅舅好像还在军队里有点势力。

所以有段时间,她手边总有数不清的好东西可以送人,也就跟着又了一批跟屁虫似的&ldo;好朋友&rdo;&ldo;青梅竹马&rdo;什么的。

我刚跟她认识的时候,因为不知道她的情况,跟她的接触也就那样。

而且因为她家已经没落了,她也就没提起过自己的情况,再加上大家都是新同学,也就没人知道她的情况。

刚开学的军训就是个挨训的过程,我跟王胜男被分在一个宿舍里。

王胜男那个人乍呼呼的,假小子一样,别人让她干什么她都干,而且她脾气大,我们那时候宿舍对面是男生楼。

也不知道校领导是不是脑袋都被驴踢了,反正那时候我们三楼的几个宿舍都没挂窗帘,于是一到晚上的时候,就会有坏小子在楼对面起哄。

高中的时候大家脸皮还薄呢,很多女生都装没听见躲着。

唯独这个王胜男敢站在窗户吼那边的男生。

于是宿舍里的人都挺巴结她的,主要是她这个人傻,别人叫她帮忙她都不过脑子的。

夏天军训天热,大家都想偷偷买个冷饮什么的,可是军训有规定,要被发现的话会被罚的,别人都躲着的事儿,也就这个王胜男愿意被人当枪使,趁着夜色就买冰棍去了。

一个宿舍塞了八个女生,隔壁宿舍的闻讯也过来拜托她,她居然都应承下来了。

她就是这么个傻瓜,我军训的时候最喜欢在上铺,安静没人打扰。

就在王胜男要出去的时候,我也是多了个心眼,毕竟大家以后都是一个班里的同学,王胜男这种人能多接触就多接触,这么一想,我也就把她叫住了,跟她一起出去的。

那是我们第一次单独行动,那时候我想的挺好的,觉着自己要能找这么个傻瓜来帮衬着自己,以后的日子肯定有不少好处,结果后来跟她当了同桌后,我才发现我倒成她的保姆了。

也因为关系走的近了,渐渐的知道了她的一些情况,什么忘恩负义的青梅竹马,什么看着挺壮实的一个人,其实老早就有胃病,还有她爸爸的早逝……家里的各种变故,人情冷暖什么的……

唯一不变的就是这个人还是那么傻,到现在都不长心眼。

热门小说推荐
无限打工

无限打工

何谓轮回?去来往复,犹如车轮的回旋,在各个世界中周而复始,无有不遍,永无休止。无限的世界中,轮回者在无尽的挣扎,徘徊于生和死的边缘,迷茫于对错间的选择,贪婪自大淫欲愚蠢,种种丑陋无止尽地上演合作勇气抗争牺牲,诸番努力永远不会消逝。神秘残酷的大清洗,饱受剥削的打工者,浴火重生的天行者,无所不用其极的区域对抗!智慧与力量的对抗,设局与破局的博弈,热血与激情的交织,情爱与仇恨的纠缠!终有一日,那被命运眷顾的幸运儿,将会力掌天地,智破轮回新书无双轮回上传,讲述第三纪元的故事,下面的作者推荐里面就有链接,作品相关里面也有专门的链接,希望大家继续来支持,拜谢!...

超时空犯罪集团

超时空犯罪集团

如果给尤里新兵穿上钢铁侠的战甲。。。如果拿阿凡达改造狂暴兽人。。。如果用恐龙替换狗狗。。。如果把皇上拿复制人换掉。。。嘿嘿!!幸福的生活还会远么??王铮得到了尤里主基地智脑回到了十年前,收集散落到各个位面的科技,并加以改进的冒险之路!!尤里的复仇再度来袭!!-----------------------------新书开坑,死神人力派遣公司,还请大家继续支持!...

相爱恨晚

相爱恨晚

新文新欢陌路人995193或许你并不知道,我愿用我拥有的一切,换你一世幸福。他是榕城得天独厚的商贾之子,她是名门叶家的掌上明珠。这是一场外表光鲜亮丽的豪门联姻,只有叶亦欢自己心里最清楚,她和凌南霄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烂到了骨子里。叶亦欢很明白,在凌南霄心里,她阴狠,下作,卑鄙,甚至可以说不择手段。因为她为了和他在一起,能做出任何事,甚至是去杀他最爱的人直至他将她紧紧的逼在墙角,声音颤抖的问她,你究竟为谁怀过孩子?!她看着面前深爱至斯的男人,苦笑不语凌南霄深信自己是讨厌叶亦欢的,可即便这样,他仍然能以一种相敬如冰的姿态,同她保持两年的婚姻关系。他用最直接的方式报复她给她婚姻,却不给她爱情。他对她恶语相向,却容不得别人说她一句不好。他从不曾给她一个好脸色,却又忍不住去暗暗关心。可他不知道,爱情是债,有欠必还。当叶亦欢签下离婚协议的一刻,他终于明白,对于这个女人,他并不是全无感情。大雨中,他辗转于巴黎街头,只为还她一场被辜负的爱。他出没于大大小小的宴会展览,重金买下她每一个设计,只为博她一笑。他在雪夜苦等,拉着她的手说我爱你,而她只是轻轻一笑,亲昵的挽住身旁的男人。凌南霄,我再也不爱你了。那一刻他终于知道,他想爱她,已经太晚了。★★★1V1HE结局的先婚后爱的婚恋文,千万不要被前面的小虐吓到真正的宠文在后面呦...

反派男一号

反派男一号

首先说一下,本书是纯属虚构,智商没问题的请不要模仿书中情节和动作,如需帮助请在家长监护下进行模仿,多谢合作。如果你收到两个吸血鬼小弟会怎么办?如果你拥有一条可以催眠别人的项链会怎么办?如果你获得了一身萧峰的内力你会怎么办?如果你作为正义盟的盟主,你也会惩奸除恶吗?读过本书,解答一下您心目中的如果,本书正在大量招收群众演员,有意者请在书评区置顶的帖子里报名!您将神采飞扬的出现在以下的故事中顺便鄙视一下在我书评区里混到精华了却去别人的书里投票的家伙,诅咒你们!强烈的诅咒你们上厕所没带纸!...

光之末裔

光之末裔

在远古的神魔时代,光之女神为了对抗混沌之王卡奥斯,集结了所有力量锻制了圣剑。历来只有光之女神所选取的勇士才有资格在世界危难的时候拥有它,对抗黑暗。只要世界上还有光明和黑暗的存在,它的传说就永远不会熄灭。五百多年前的神魔大战由于圣剑的活跃,光明最终得以战胜黑暗,圣剑也因为完成了使命断裂成五块碎片消失在大陆上。如今,黑暗再次降临在盖亚大陆上,圣剑和光之末裔的传说又将继续...

剑屠天碑

剑屠天碑

天碑铭文,篆刻着强者的印迹,记载着一段古老的传说。风云际会,金麟现天下,叱咤天屠!自他复生的那一刻,剑吟曲扬风起,整个世界为之起舞!剑尊傲世,再证天碑!...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