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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珑顿时哭笑不得,难道他以为她眼里就只有钱吗?不过人家都发话了,她也就不再矫情,带着泥巴的绣鞋就那么踩了上去,看到那一个个泥巴印子,她一阵的心虚。
叶旭尧的眉头还是皱紧了,这脏乱对于他来说略有点难受,扯了扯领子,别开目光,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哪根筋不对,就那样下马车去帮她?
林珑看他心情似乎不太好,以为他是厌恶自己弄脏他马车里昂贵的地毯,遂道:“你说过不要我赔的……”
再说她也赔不起,这样一块地毯比她整个家当还多。
“你当我说的话是耳边风吗?”
叶旭尧斜睨她一眼,“你眼里除了钱还有别的东西吗?一个姑娘家到处乱去,也不怕别人笑话?”
林珑在马车起程晃动之时,握紧车壁,听到他不中听的话,嘴角抿了抿,半晌,抬头冷冷地看着叶旭尧,道:“你以为我不想光鲜亮丽奴仆成群?你以为我不想坐在那儿十指不沾阳春水?你以为我想这样到处奔波劳碌弄得狼狈不堪?可这就叫生活比人强。”
她自嘲一笑,“如果我像叶公子那样仍生活在富贵之家,那我也可以视钱财如粪土,你没尝过被一文钱逼死的事情,又有何资格批评我?端得那态度给谁看,我一不偷二不抢三不骗,光明正大的,又何惧人家笑话?”
话毕,她立刻看向别处,这是三年来,她第一次说这样的话给个外人听,眼里没有眼泪也没有不甘,毕竟她从不怨天由人。
叶旭尧愣了愣,第一次打从内心正视这个一脸坚强的女孩,想到她的身世,常言说得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已做得比很多人要好了,至少认识至今,她爱钱归爱钱,却从不取不是自己的那一份。
思及此,他的神色变了变,再看这身上有泥巴脏污的林珑,他竟觉得有几分顺眼,只是生平没向人道过歉,因而他张了张嘴,最终将那几个字眼再度吞回肚子里。
马车里静悄悄的,两人都不言语。
他再抬眼看她时,看到她的两弯柳叶眉皱紧,目光微垂,手揉着脚踝,看样子似乎是刚才不小心弄到的,皱着眉头走近,“你脚怎么了?”
林珑这时候才感觉到头顶有阴影,抬头看他,强硬道:“没事……”
之前不小心挫到的脚踝还没觉得痛,现在却是有丝阴阴地疼痛。
他蹲下来,伸手抓住她沾了泥巴的绣鞋,“弄伤了?”
林珑缩了缩脚,男女授受不亲,再说脚是不能随便露给男人看的,这是她未来夫婿才能有的权利,“叶公子,别弄脏了你的手,再说于礼不合……”
叶旭尧幽深的墨眸看着她修长的睫毛扇了扇,“事有轻重缓急,关礼何事?”
竟是不顾内心的不适,将她沾了泥污的绣花鞋脱下来,动作快得林珑连阻止也不能。
“叶公子,这不好……啊……”
林珑话还没说完,脚踝处因他的手轻捏而传来了疼痛,咬着下唇忍着这痛楚。
“你这脚是崴了一下,略有些肿,倒也不严重,我给你揉开这淤血,回头你再用药酒擦一擦,很快就会没事。”
叶旭尧少有地说了一长串句子,微微运功揉着她微肿的脚踝。
林珑没吭声,这样揉化淤血的动作,比刚才还要疼,贝齿咬紧下嘴唇,忍泪地点了点头。
叶旭尧微掀眼帘看她,这样的她像只可怜的猫儿,不禁让人心生垂怜,这心思一起,他顿觉不对劲,很快就不再看她。
良久,林珑觉得脚一轻,竟是不再疼痛,既然他不在意,自己也没有必要拘泥于那礼法,遂抬头朝他笑得灿烂道:“谢谢!”
叶旭尧收回手拢于袖中,轻“嗯”
了一声,表情冷淡地回原位坐下,只是他袖下的手在微微打着颤,努力地忽视着内心的涟漪。
林珑对他的冷脸习以为常,也不在意,对于不再疼痛的脚踝甚为满意,如果明天真个肿起来会耽误她许多事,这会儿她对叶旭尧是真的有感激之意。
两眼似看向别处的叶旭尧眼角余光看到她穿上鞋袜,那秀气玲珑的脚丫子似乎还在他的眼前晃,头一别,这回真的转开目光,惟有耳根子微微泛着可疑的红晕。
一路紧赶,在天擦黑城门欲关之际险险进了城,林南暗松一口气,与匪鉴两人说话时也透着几分轻松劲儿。
赶到林家祖宅的时候,华灯已上,叶旭尧扶着林珑下了马车,待她一站定,他立即松开手背到身后,“你且记得上药,就此别过。”
话毕,他转身上马车。
林珑忙再度道谢,看到他的马车驶离,这才与扶着她的绿姨娘攀谈起来,拣着紧要事问了问。
绿姨娘一一做答后,还是小心翼翼地问出口,“珑姐儿,我瞅着那人是叶公子吧?你怎么会与他一道回城?”
林珑听她问得小心,还以为是什么为难的问题,笑着将路上的事说了出来。
绿姨娘仔细看她的表情,与前段时日一致,看来还是自己想多了,遂将这事撂开到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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