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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被押解到边塞,实实在在,是个至微至陋的罪奴,足足一年都是在大太阳底下垦荒田,我依旧面如冠玉,可惜是块黑玉。
后遇着个长官,竟是与我在长安城里斗过鸡的,他经过几番努力,将我调到塞外几十里去守个小土堡。
守了一年之后,逢着几个匈奴提刀追着个灰头土脸的男人跑。
眼见那男人就要命丧刀下,我冲过去英雄救美,不对,是见义勇为,似乎也不对,不管了。
激斗中,眼睁睁看着自己三根指头飞了出去,旷夫子的话又浮在耳边&ldo;你这竖子,学书不成,学剑亦是此等鸟样。
&rdo;
我终于还是将几个匈奴杀死。
那个获救的男人,对他救命恩人的损失,并没什么安慰。
只是稍作休息,然后埋头猛吃,一顿就吃光了我两天的口粮。
临走时,他很笃定,拍胸脯道,待我将来发达了,会报答你,给你意想不到的报答。
我以为保护大汉子民本就是自己的职责,同时并不认为这乞丐般的人物会发迹,为保护自己所剩无几的口粮,急忙将他恭送出几里地。
不想几年后,那个落魄的男人回来了,回来时已是西域都护府副校尉,他兑现自己的承诺,给了我意想不到的报答。
我不再是个罪奴,也不是那个寂寞的戍卒,摇身一变,成了统领二百人的军候。
我将左手抬起,对着日光,又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觉得它真是丑陋至极,完好的右手也丑,被锄头和刀剑磨出一层层老茧,又粗又糙。
忽然感到有些奇怪,遇见弃轩时,这双手早已不成模样,他又是怎么看出我会弹琴?
&ldo;他呀,可从不跟大伙一道洗澡。
一直是自个跑到上游去,你们说,这要不是个女人,至于这般矫情?&rdo;
&ldo;还有,你们一个个喝水都喝得山响,跟头老水牛似的,人家可是秀气斯文,从不出声……&rdo;
老田兴致勃勃,研究着弃轩是如何吃喝拉撒,洗澡睡觉,已到了如痴如狂的地步。
我听着他们胡说八道,不由大笑,知道弃轩真的只是矫情罢了。
笑着笑着,气氛不是很对,大家怎么都不吱声了。
一回头,就见弃轩立在不远处,面色铁青。
他的葱指无声无息,按到了腰间悬着的剑上,大伙见了,都打个哆嗦,知道这家伙虽长得像娘们,却是剑术了得,说闲话的几人全加在一起也不够他砍一个来回。
最糟的是,这人脾气暴,真敢将同僚砍到见血,分寸又拿捏得好,被砍之人尽管痛极,却不重伤不残废,不好告到上头去。
他当初揍我时实在是留了情,竟没有拔剑。
为这个,我可是一直十分感激。
只见弃轩走上来,冷笑一声,道:&ldo;风这样大,各位也不怕闪了舌头。
&rdo;
&ldo;不怕。
&rdo;不知哪个不知死活的应了一声。
弃轩终究还是没有拔剑,他舞着还未出鞘的剑,就将我身周的七八个糙汉削得满地找牙。
我孤零零一个人,立在滚在地上惨叫的几人之间,颇有些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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