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发射子弹的枪支带有消音器,在这嘈杂的人群中,仅有的声响都被掩盖,唯有子弹失去目标砸在地上的声音,激起青石板的碎屑,弹溅到路边行人的身上,生疼生疼的。
而,那个匆忙跑过来的劫匪,在夜千筱似是不经意的抬脚下,没有任何防备的摔了个狗啃泥,手里的刀子和包也哗地摔出了很远。
劫匪刚刚想从地上跳起来指着夜千筱骂娘,却注意到旁边弹起的碎屑,他眼珠子转了一下,下意识地往旁边看了过去,只见得一颗子弹镶在土地里,在路边忽的亮起的灯光下,散发着令人心悸的寒意。
他冷不防地打了个冷颤,想到自己刚刚跟死神擦肩而过,顿时吓得浑身都瘫软了,怎么也爬不起来。
夜色仿佛在刹那降临,整个城市陷入了片朦胧中,唯有沿街亮起的灯光,撑起了这座城市的光明。
一点红光落在额心。
“我先挂了。”
平静自若地朝手机对面的夜妈妈说了声,很快的,夜千筱闲闲地往前走了两步,然后便直接挂断了电话。
与此同时,夜千筱抬起微冷的双眸,泰然顺着那抹飞过来的红光看了过去,那副淡定的模样仿佛只要她不想,谁也无法夺取她的性命般,纵使在死亡的威胁下她也犹如闲庭漫步。
对面那栋楼的楼顶,掩饰的非常巧妙,却被最后一抹夕阳的反射给暴露的彻底,当然他也很倒霉的遇到了夜千筱。
抬眸的瞬间,无形的杀气似是化作冰冷的寒光,总是隔着千米远的距离,也清晰地传递过去,惊得那道红光微微晃动了下。
片刻后,红光顿时消失。
“我的包!”
正巧这时,周围也有不少人发现了这起看似普通的抢劫案,很多见义勇为的人都凑了过来,而那个被枪的妇女也慌慌张张的跑来,完全不顾劫匪的情况,匆匆跑到自己被抢的包包面前,快速弯腰捡起。
然,没等她脸上的庆幸和后怕展现出来,另一只手便忽的从视野中伸了出来,直接抓到了她那个勉强算得上奢侈品的包上,她下意识的想要抓紧力道,然没等她的手指用力,对方不过是轻轻一扯,就轻而易举地将包给扯了过去。
她赫然抬头,只见到夜千筱那掩去锋芒的黝黑双眸,一股莫名地惧意无端的在心底蔓延开,她愣了片刻后才意识到自己的包已经再次被抢了!
“你为什么抢我的包?!”
那妇女瞥了眼周围越来越多的人群,顿时底气就足了起来,刚刚被夜千筱吓到的那点儿惧意消失的无影无踪,便毫不犹豫地拉拢了着周围的人,气势汹汹的朝夜千筱质问着。
尽管她此刻心虚的要命,可面上仍旧装得底气十足。
其余的人纷纷报警,然后渐渐将放到歹徒身上的注意力放到这边来,这其中有很多是见到过夜千筱“出脚相助”
的,现在见到她将包从主人那里夺走了,一时间也摸不着头脑,完全理不清究竟是怎么错综复杂的事。
夜千筱掂了掂那个包,旋即淡淡地瞥了眼那个妇女,冰冷的眼底多出抹饶有兴致的意味。
这个包倒是真的挺值钱的。
旁边各种各样的劝说声犹如潮水般涌过来,淡定自若地夜千筱却更是悠闲,可那位作为主人的妇女脸上的虚汗就越来越多,就算是在这种猎猎寒风中,她也急出了满身的汗水。
不知为何,她就是确定,眼前这个抢包的女的,肯定知道她包里有什么东西!
“怎么了?”
就在这时候,徐明志总算从电影院挤了出来,他一眼就看到被围在中间的夜千筱,走过去的时候正好注意到镶在地上的那发子弹,心里的那份警戒下意识地就拉了起来,然后快速的将人群给推开,挤到了夜千筱的身边。
“自己看。”
瞥了眼面露担心之意的徐明志,夜千筱直接将手里的包丢给了徐明志。
这次绝对不是夜千筱在自找麻烦,而是这麻烦好巧不巧的,偏偏就撞到她身上了。
当然,在大街上见到抢劫或许是很常见的事,可遇见枪击事件就少之又少了,她只是不想看到劫匪被击毙后鲜血溅了她满身,没想不过转眼的功夫那个妇女也出了问题,竟然带着上千万的毒品到处乱转。
事情肯定是有联系的,只是夜千筱正好碰见,然后发现了而已。
这新的一年,新的开始,倒是给了她不少的“惊喜”
。
徐明志刚想拉开包,那个妇女就发疯似的围了上来,夜千筱懒懒的伸出手将其挡住,任由她如何的撒泼也无法撼动半分,其他人本来也想过来帮忙,可没等他们冲过去,就见得徐明志已经将包给打开,然后翻出了其中一包白色的粉末。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